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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

发布时间:2021-09-07 10:56:17

⑴ 工商银行存贷款利率基准转换一个重量价周期是什么意思

是“一个重定价周期”,就是利率转换时到下一次重新确定利率的时间,目前规定最少为一年。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四条规定“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一般来说,既然选择“LPR加点”,即意味着更愿意接受市场利率,估计绝大多数人会选择重定价周期为一年。
对于重定价日如何确定,各家银行公告表述不尽相同。其中中国银行公告最为详细,明确规定“重定价日为次年一月一日或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每年对月对日”。

⑵ 2020九月份房贷怎么没有变动

其一,房贷利率,将全面从“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模式”转换为“LPR利率加点模式”。

这是利率市场化的重大变革,也是房贷利率的重大变局。

从此,存贷款基准利率对房贷不再有实质性影响,5年期LPR利率将成为新的参考基准。

央行将LPR利率拆解为“1年期LPR”和“5年期LPR”,前者作为实体经济的利率参考基准,后者作为房贷利率的参考基准,这就将楼市利率与实体利率脱钩,地产信贷有了与众不同的调控机制。

其二,这一次,无论是新房贷,还是过去几年的存量房贷,都将转换为LPR模式。不过,新人有新办法,老人有老办法。在转换前后,总体上房贷利率保持不变。

也就是说,存量房贷转换为LPR模式之后,2020年的房贷利率与2019年末的水平保持不变,原来首套房贷是6%,调整之后也是6%。

区别在于,原来的6%,是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了22%。如今的6%,则是在5年期LPR(最新为4.8%),加上了120个基点(1个基点是0.01%)。

要害之处在于,这个加点数字一旦确定,未来将长期保持不变,120个基点的加点,将会伴随整个还款周期。

其三,市场在变,未来房贷利率,每年都能调整1次,房贷利率不会再出现几年都维持不变的情形。

根据央行公告,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这句话的意思是,房贷利率每年可以调整一次,可以选择1月1号调整,也可与银行约定任何一个月份调整,新利率按照调整之前一个月的LPR利率确定。

举个例子,如果与银行约定每年6月调整房贷利率,那么每年6月的新房贷利率就等于5月的5年期LPR利率+加点,这个利率将会影响未来一年的还款。

其四,固定利率终于登场。未来买房,究竟该选择一年调整一次的LPR浮动利率,还是选择一个多年不变的固定利率?

这一次央行提供了选择,但选择机会只有一次,一旦确定就不能再更改。

显然,浮动利率的好处是,只要市场降息,那么房贷利率也会随之下降。固定利率的好处是,如果未来存在长期的加息预期,那么维持一个低水准的房贷利率就是好事。

既然如此,在如今的经济环境下,到底该选择浮动还是固定?

答案其实一目了然,目前全球经济已经进入大宽松时代,我国的利率相比于几年前已经大幅下行。要知道,5年前的基准利率高达6.5%以上,如今还不到5%。

⑶ 房贷利率转换如果主贷人改了共同还款人没确定还可以更改吗

可以。因借款人离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借款人的可以变更借款人。

如果用户是主借人,亲人是共同借款人,需要双方都办理转换且选项一致才可办理完成。部分银行对共同借款人的确认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也有部分银行为所有共同借款人需在主借款人提交申请第二日起7天内进行确认。

(3)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有的利率水平,除非LPR下降。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转换为LPR时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一年内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

⑷ 影响亿万人!央行宣布房贷“重新定价”!利率下降通道已打开

(作者:杭州客,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地产杭州客”,凤凰网房产已获授权)

英国和欧元区是不是都快接近0了? 美国也一度接近0,只是2016年后反弹一些了。

可以怀疑太阳会从西边出来,也不要怀疑全球主要央行货币宽松的冲动和利率长期下行的趋势。

06

业内人士预计 ,到明年底,LPR五年以上的报价可能会降到4%左右。 不知道这个预测靠不靠谱,但我还是比较相信的。就算明年年底到不了,后年年底呢?大后年年底呢? 而基准利率暂时是看不到下降的空间的,所以未来LPR利率下调之后,过去存量的贷款,贷款利率也可以跟着下调,享受到LPR改革的红利,享受利率下降的好处! 央行此举的意义,

是将LPR改革对增量贷款的降息,扩展到全部贷款(新增+存量贷款)的降息,降低的是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是超出市场预期的重大利好。

所以,如果不久之后你接到银行的电话,邀请你重签合同转换利率,记得一定要接受。 而 且,请记得一定不要选择固定利率。

央行解答:存量浮动利率怎么定价!

1、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 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2、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原则是什么?

答: 一是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将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二是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是转换后的贷款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3、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如何从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

答: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 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

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2020年3-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 ,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以此为例, 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 。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4、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如何转换?

答: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其他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可由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包括参考LPR的期限品种、加点数值、重定价周期、重定价日等,或转为固定利率。

⑸ 为什么邮政解释的LPR要贷款满一年才能门转换

到下一年与银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重新定价周期最短1年)之后利率才会有所变化。房贷利率4.9要转LPR。假设4.9上浮20%,也就是5.88%,转换成LPR加点,就是LPR4.8加了108BP,之前的LPR是4.85,等于后来下调了5BP。

并且申请转换当年贷款利率是不会变的,到下一年与银行约定的重新定价日(重新定价周期最短1年)之后,利率才会有所变化。而且选择LPR加点利率在短期内是有益的,有利于缓减短期内的房贷压力。

(5)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扩展阅读

2020年8月12日,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

批量转换,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形成方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

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⑹ 房贷重点提醒:利率转换还剩最后一个月!你该怎么选

您的房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了吗?
今年3月1日,备受瞩目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对于有房贷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固定利率,也可以选择LPR,LPR会随着市场的利率波动而变化。
按央行规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要转LPR还是固定利率?
时间还剩一个月,要抓紧时间了!
1.什么是LPR?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简称,是指金融机构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
2019年8月,央行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的LPR报价方式改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报价利率期限增加5年期以上;报价频率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按规定,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或者签了合同但还没有发放的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的贷款可以转换为锚定LPR。
2.固定利率与LPR二选一,怎么选?
在转换的时候,个人面临两个选择:
第一个是,选择固定利率。房贷利率与你当前的利率水平保持不变,以后也不管LPR利率怎么变化,你的房贷利率都不变;
第二个是,选择浮动利率(LPR)。房贷利率根据LPR的变动而变化。
那么,选哪个好?
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有的利率水平,除非LPR下降。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具体来说,业内专家均预计,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浮动利率)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
3.怎么转成LPR?
第一步:确定点差
【点差=转换前的房贷利率-相应期限LPR】
比如说,您房贷是上浮10%,按照现在执行的利率水平4.9%计算,您转换前的房贷利率就是5.39%。按照央行规定,在个人房贷转换期间均锚定2019年12月的LPR,该月5年期以上LPR为4.8%。
根据上述,您的点差=5.39%-4.8%=0.59%或59个基点。
点差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第二步:确定房贷利率
【转换后的房贷利率=重定价日的相应期限LPR+点差】
转换为LPR时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一年内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据记者了解,多家银行可选择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按贷款放款日对应的日期。
假如您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那么2020年由于锚定2019年12月LPR,您的房贷利率不会发生变化。而2021年转换后的房贷利率=2020年12月的LPR(假设为4.60%)+0.59%=5.19%,较2020年将下降20个基点。
也就是说,这次重定价日的LPR比上次变化了多少,您的房贷利率也就会调整多少。
4.哪些人受影响?
一般来说,只要有个人住房贷款的都受影响,但有几种情况除外:
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
2、固定利率贷款;
3、2020年底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况之一,就不受转换的影响。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存量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至8月31日结束。若未在此前转换,则银行会自动调整为LPR浮动利率或固定利率,具体是哪种各家银行标准不一。
在8月31日之前,您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办理,这样您就不用去柜台,在电子银行上确定即可。或者您也可以选择挑个方便的时间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应业务。

⑺ 明年3月存量房贷重新定价 你换不换“锚”如何换

12月28日,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央行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发布了公告。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业内称,该政策表明,推动LPR应用的时间表明显提前,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不会给市场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明年8月底前完成定价基准转换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其中,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指的是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公告表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记者注意到,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同时,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来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 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此外,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业内称调整后利于推进全面利率市场化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分析称,央行宣布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其目的在于更好地以市场化方式反映利率变化,由于按原有规定存量房贷利率依然按基准利率浮动的方式定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之后将更有利于推进全面的利率市场化。


张波指出,从政策来看,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针对存量贷款,贷款人可有选择权,即可以选择按LPR的方式或固定利率的方式进行转换,有利于更好保障贷款人的权益,并推进转换的有序进行; 二是提供充分的转换时间,自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转换过渡期较长,可以保证转换过程平稳进行。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称,此次央行发布的第30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这表明,推动LPR应用的时间表明显提前,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实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加快和扩大LPR在存量贷款中的应用,使LPR全面成为贷款定价的基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LPR在贷款定价中的关键作用,使贷款利率能更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董希淼指出,存量房贷定价转换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原有的利率,除非LPR下降(第一种方式)。 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而关于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央行明确,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 “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 ” 董希淼称。


此外,董希淼指出,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相对有利。 通过这种市场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更好为稳增长、稳就业服务。 即便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转换为固定利率,现有的同期限LPR仍可能是固定利率执行水平的重要参考。 同时,这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原则,即利率定价相关事项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克而瑞研究中心副总经理杨科伟指出,政策本身是中性的,考虑了存量房贷双方的利益,并规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加点可为负值),不会因此导致购房者利率上涨,这将是房贷利率今后的常态。


从转换后的效果看,张波指出,在流动性放松的大背景下,目前利率下行的动力较强,因此,转换为LPR方式,大概率将在中短期内利于购房者,但从长远来看,LPR本身体现出更强的市场化,因此整体房贷利率会更贴近于市场水平。


两种方案可选择 业内称不会给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后,有两种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一种是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这种与当前的房贷利率方案相似; 一种是固定利率。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而且只有一次选择机会,后续不能再次更改。


那么,对普通用户而言有何影响? 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指出,对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一方面,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另一方面,在利率上行时也可避免成本上升。 第一种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式,对用户来说是随行就市,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还款金额降低,但同样,在利率上行时,还款金额也要随之增加。 就当前的利率市场环境来说,LPR大概率还要下行,选择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可能是更稳妥且主流的方案。


苑承建指出,如果转换为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加点是由当前用户房贷实际利率与2019年12月份LPR(五年期以上为4.8%)差值确定的,且确定后不可更改。 也就是说,如果当前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1%,则转换后的加点是0.59%,转换后的用户的房贷利率变更为当期LPR+0.59%,这个加点就是用户未来房贷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执行的加点。


“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商贷利率要与当前执行的利率水平一致。 转换时间是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但实际的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 也就是说,2020年用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 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用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苑承建称。


苑承建总结称,央行的这一方案,一次性解决了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转换的问题,也让存量房贷用户可以享受到利率下降的红利,同时保持了房贷利率的稳定,不会给市场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给记者举例道,假如购房者小张原先买房时,是执行“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当时是上浮10%,计算为4.9%×(1+10%)=5.39%,那么,现在根据(LPR基础利率+基点)的计算公式,最终的利率为4.8%+0.59%=5.39%。 这意味着,改革前后,利率保持稳定不变,但定价公式出现变化。


不过,严跃进提醒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LPR每个月会变动,但购房者实际面临的LPR是一年变一次,或30年变一次,这可以和银行谈,建议一年调一次; 第二,基点一旦约定好,是不变的,其实和以前银行的折扣概念差不多,过去折扣也是一旦谈好,30年合同保持不变。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从长周期看,未来三到五年内,整个市场进入降息通道,但从短期看,现在只是LPR利率向下微调,这对普通老百姓房贷利率的影响不是太大。 不过,不同城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在一线城市或强二线城市,从结构比例看,无论是成交套数还是成交面积,改善性需求或置换型改善性需求都占主导。


基于此,张宏伟指出,单从一线和强二线城市看,由于大多数个人住房贷款都是二套改善住房,从结构角度讲,单城市的住房平均贷款利率,或即时转化成LPR之后的平均利率,应该会呈现出上涨趋势。 不过,这一上涨更多是结构性因素导致,而不是利率本身上涨。


来源:新京报

⑻ 请问个人贷款需办理LPR定价基准转换后月供还款金额会改变吗

会改变的。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8)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扩展阅读:

个人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2、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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