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不还贷怎么办
达成你的目的,未必不可以。一、收起书面证据:当初还贷在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是否有你前妻名字,有的话,她毫无疑问需要补偿你。其次婚后双方有无书面协定,还贷为两人工程承担,若是,则她必须为此负责。二、婚后双方有无做过财产公证,若房产权利人定为双方共有财产,则权利与义务需公平,公证才可。她放弃房产,则你就追不到补偿了。
题外话:离婚,毕竟是生活下策,离婚——伤害最大的还是女人,这点钱,若能要回来,你不妨在以其他方式(就算补偿)给她,也不算我白说了。
❷ 出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贷款,但主贷是老公,老婆也要还款吗
是的,老婆也要还款,银行会把双方当做一个整体,贷款视为两个人的行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根据《婚姻法》有关条款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❸ 我买房时向银行贷款,是我们夫妻共同还贷,现在我脑梗无工作能力,无法全部还款
这样的话可能就得想办法了,要么按时还款要么卖房子,没有别的办法了,拖欠银行贷款房子会被银行冻结的,与其让银行拍卖自己房子不如自己卖,自己卖能卖个高价,银行拍卖就难说了
❹ 夫妻双方贷款,主贷人有偿还能力,另一方还需要独自承担吗
如果是夫妻双方的贷款,主贷人有偿还能力,那么另一方并不需要独自承担,你只要按照贷款合同按时还款,不要出现逾期的情况就可以了。
按照贷款合同还款。
“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先息后本、随借随还”是贷款中常见的还款方式。可是还款方式哪种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目前还款方式的优势和劣势。
一、等额本息
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计算出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再用确定的还款额减去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就是本金的还款额,下一月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这类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现金是基本均匀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库存。如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二、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指将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月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减少而递减。这种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前期现金流入较大而后递减的情况。如营运类汽车贷款,因为所购新车开始投入运营时,维修保养费少,收入较大,而后会随车辆的营运而费用增多,收入会递减,这与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相吻合。这种方式也适用于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如果借款人是优质客户,贷款减少,利息也减少,降低了贷款机构的收入;
(2)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三、先息后本
每个月只支付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1.适用范围:适宜短期贷款,适合平时无现金流入或有很少现金流的借款人,如企业经营、工程、种植业和养殖业。
2.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平时无还款压力,可以充分将资金用于经营项目。
3.缺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后期一次性还本的压力大。如果资金链断掉无法如期还款,很有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
四、随借随还
在一段时间内,贷款机构给借款人一个最高授信额度,在这个时间段内,借款人可在最高授信额度内随时得到贷款,也可随时归还。
1.适用范围:适宜在将来的一个时间段内现金流不确定或不固定的借款人。
2.优点: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借款随时还款,方便灵活,简化了手续。
3.缺点:由于在授信期限内一般不做贷款风险评估,当借款人情况发生变化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仍会给予贷款,增加了贷款的风险性。所以这类贷款需要做好贷后检查工作,或是在每次贷款前做一次简化评估。
每种还款方式都有优劣势,在选择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资金安排为依据,没有最优,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同时也要考虑自身能够操作的贷款产品,不能一味的认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银行贷款都是有相应的审核基础。
❺ 房子主贷没有偿还能力,共同还款人死亡,会有什么后果
无非就是房产归贷款方。
❻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现一方拒绝还贷,而另一方无力独自偿还,问题如下:无力独自偿还方能否就拒绝还贷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子是你们夫妻的房子,如果你自己还款也是可以的,您妻子还款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你们之间最好做房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