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后夫妻二人共同买房,一个人贷款可以吗
可以,一个为主贷人,另一个为共同贷款人。目前,最常见的就是贷款买房,但是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对贷款额度有一定的限制,对还贷也有要求,需要贷款人的收入是每个月还款额度的两倍。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准备好共同贷款买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证(2代需正反两面);
b、户口本(前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c、收入证明(由银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边盖单位章);
d、购房合同;
e、结婚证;
f、首付款收据。
其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首付款收据,需要复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办理手续时,需双方共同到场
若合同为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则签约时双方需亲自到场,如一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则必须办理公证授权委托手续。
3、申请房贷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
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1)夫妻共同贷款我自己在还扩展阅读:
两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除特殊规定外,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登记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这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双方无论一方是否是“主贷人”,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
所以,买房贷款产生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当然需要双方一同签字确认。总的来说,在婚后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
2. 还贷款是自己还是夫妻共同还
婚后还贷是夫妻共同财产还,即便是一方还也属于夫妻共同在还。
3. 两夫妻共同贷款还不了一个人承担行吗
不可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夫妻贷款要一起还吗
如果是共同申请贷款则有义务共同承担
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 老公说已夫妻共同贷款名义贷款了、我根本不知道这事、并且我不知道这钱的去向、现在自己还不上用这样方式
只要不是你自己的签字,就没事,到时候会对笔迹的,把心放肚子里
6. 夫妻共同贷款女方没用过,有证据,男方还不上,已离婚,女方需要还吗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的范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同时还有两个因素需考虑: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有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问题较为复杂,如能提供更进一步的信息,则能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点赞并采纳。
7. 两夫妻要两年后离婚,但银行有共同贷款,一方想提前还自己承担的那一部分怎么办
双方对共同贷款应该共同承担。
8. 贷款买房子自己还贷款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婚前买的房屋只要房产证上没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则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涉及共同还贷: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9. 夫妻共同贷款妻子是第一贷款人,我们现在要离婚,贷款怎么还
夫妻共同贷款妻子是第一贷款人,现在要离婚,双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即使法院判决后,银行也有权主张离婚后的双方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