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后 父母打算买房 写我一人名下。但是全款仍差几万块,需要贷款
你父母出资购房,写你一人名字,住房就是你婚后取得个人住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是按揭,那首付还是归一方(你)所有,但是按揭部分双方平分。
最简单的就是把房产证改成你父母的名字,就省事了。
『贰』 新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为其个人财产,是得付全款还是帮子女付首付就可以
所谓的“婚前财产”,是相对于婚后的共同财产而言的。
如果说,一方父母在婚前为子女买的房产仅仅作了首付,而其余部分由子女婚后还贷,那这一方的婚前财产仅指父母支付的首付部分及此后首付的增值部分。
比如说,一套住房100万,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购买婚房首付20万,此后的80万在子女结婚后由子女夫妻共同还贷,那么,作为这一方的婚前财产,仅指首付的20万,同时还包括这20万中在今后的增值部分。其他还贷的80万,由新婚夫妻婚后还贷,那就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同样也包括了婚后的增值的部分。
如果仅仅首付就算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在理上能站得住脚吗?如果你是另一方,你愿意吗?也就是说,只有一方在婚前全额支付了房款,那才是这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增值的部分,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叁』 婚后我爸妈给我贷款买房子,房贷也是父母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当然,是夫妻共有财产啊,跟谁花钱没关系,跟写谁的名字有关系,跟写了名字的配偶有关系。
关键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权证明后,你老婆能不吵着跟你离婚吗?
她会说: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着她,当她是贼。
『肆』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 全款贷款归属有不同
现如今,不少年轻人买房时,父母都会给予支持,房价上涨的情况下,有些父母更是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全力支持子女买房。那么问题来了:父母参与出资买的房,是不是就算子女的个人财产?万一出现意外情况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法院在实际判决中主要依据了两条法律规定。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述司法解释,分别针对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和部分出资这两种不同情况进行约定。接下来,我们就以几种常见的父母出资买房情况,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进行分析。
婚前买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记在小明一人名下,小明拥有房子的绝对产权,这个婚前财产没跑了。
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一人还贷。
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小明所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小丽可以主张要回用于还贷的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5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小丽的赠与,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情况,可以在赠予合同中约定某项条件,例如分手,一旦条件达成,双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赠与资金。
4.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和前一种情况类似,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而出资部分每方10万被认定为对小明和小丽二人的赠与。
婚后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全额出资,其解释主要是考虑到我国现实国情:房价飙升,父母为子女购房往往倾其毕生之积蓄,并是在怀着对子女婚姻长久美满的美好期许的前提下为子女出资的。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资,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3.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或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举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双方父母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个就很好理解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无论全款还是贷款都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搜狐焦点网,为您提供房产信息,房产楼盘详情、买房流程、业主论坛、家居装修等全面内容信息
『伍』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付全款跟付首付差别巨大
中国年轻人买房有个有趣的现象,子女买房父母出首付,买完房子帮子女还贷款的父母也大有人在。涉及到父母出资房子的问题,情况复杂多变,特别是婚后买房子的话就更麻烦了。父母出全款和出首付的结果完全不一样,如果离婚了,产权到底怎么分?
举几个常见的婚后出资买房的例子就更能看明白了。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是全款,其实这条法律是考虑了我国现实国情,制定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给子女买房,都是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美满,是对子女的物质支持,小明父母拿的全款,产权证上写的是小明一人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2人名下,婚后由2人还贷。
这种双当父母都出资的情况比较好理解了,房子属于小明和小丽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4、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种情况就更简单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说来说去,父母真是为子女操碎了心,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父母心疼子女甘愿拿出积蓄给其买房,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很多父母都欠缺合理的规划,对一些关键问题都是两眼一摸黑。
首先是,没考虑出钱买房后自己的生活是否受影响
有的家庭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子,不惜动用自己的养老钱,等自己生病急需用钱的时候却没了保障。在这提醒广大父母,疼惜子女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要在保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当支持子女,要不然房子虽然买了,生活出了问题,真是得不偿失。
其次是在出资时没有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借钱给子女和赠与给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借钱形成的是借贷关系,依据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从界定出资性质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的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因此只要父母能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出资人是以借贷作为出资本意时,法院就会以借贷关系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这就需要父母能拿出来借条之类的出借证据证明,否则都会被认定为赠与。
而赠与形成的是赠与关系,需要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条件和索回赠与资金的要求,在家庭关系不稳定的情况下,这样更有利于以后的诉讼。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相当一部分父母都是出钱让子女买房,并不会签订明确赠与或借贷的字据,毕竟是给自己孩子买房,没必要算计那么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只能法庭见。建议父母在出资的时候就明确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按相应规程办理,出现问题也更容易解决。
最后一个关键问题是,不了解出全款跟部分出资的判断依据
对于出资全款和出资部分主要有两个法律依据,就是上面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一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条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另一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两条法律,前者设定的出资情况是全款;后者是部分出资,这种情况需要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的意思表示,要不然会默认为赠与双方。
总的来说,在实际判决中,确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关系,全款还是部分出资,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和解释(二)的规定,然后就是作为出资方的父母是否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出资情况和赠与、借贷情况。出资的差别、借贷跟赠与的差别,让分配结果也大不相同。
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处于情分而非本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适当帮助子女,但不要过度透支自己,同时还要明确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把话都说清楚省的以后出问题解决起来也麻烦。子女也不要认为父母给自己买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是否给自己买房,都要懂得感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点击查看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的新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