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贷款,“父贷子还”问题
1不管谁跟谁一起还贷,你就往还贷那张卡上存钱,他不会管你是谁存的,用谁的名义做,只是说这个房子的所有人就是谁,2用孩子的名义贷款,父母签署共同借款协议,等于你父母为你担保,不管哪种情况,当事人出事,贷款由财产所有人继续偿还,一般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把房子卖掉,直接还清贷款。也就是说比如你父母的名义贷款,如果有意外,财产你继承,那么贷款由你继续还。然后财产会过户到你名下
② 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有贷款。但是一直由父母还房贷。请问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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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阿军为了息事宁人,维护一个来之不易组建起来的家庭,违心与阿珍到住建局办理了加名手续。
阿军认为,在2010年9月房产证登记增加阿珍名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效的行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阿军还提供了住建局存档的权属人为“阿军”个人的房产证和添加阿珍签名的申请书。
对此说法,阿珍却有不同意见。她表示与阿军结婚后,全心全意照顾家庭,还做工帮补家用,并帮阿军归还了其个人债务,所以是阿军自愿把套房增加了自己的名字,自己依法享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
梅江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准予原告阿军与被告阿珍离婚,住房归原告阿军所有,并由原告阿军支付房屋价值折款21.5万元给被告阿珍的一审判决。
判决后,阿军不服向梅州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5月25日梅州中院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不动产物权变更依法登记,有法律效力
二审经办法官表示,在该案中,虽然该套房在双方结婚前的产权登记为阿军个人所有,但在结婚后双方向房管部门申请加名,套房的产权变更登记为阿军、阿珍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阿军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③ 法律问题: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贷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还贷
婚前买的房子首付部分所占房子的比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及债务都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虽然房贷是丈夫一直在还,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偿还。至于父母帮忙偿还部分,如果没有向父母打借条,只能认为是无偿援助。这种方式下,丈夫可以通过向父母打借条,那么父母帮忙还的房贷就会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么她也有承担债务的义务。
④ 房子按揭开始是父母还贷款,最后无力偿还了该咋办
①直接把房子卖掉
从以上 分析来看,处理“断 i供”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找到买主,然后用买主交来的购房款,还清银行贷款,再办理过户。但这种做法需要买主将全部房价款交给业主先还银行贷款。如果业主在还清贷款后不配合买主办理过户,买主是要承担很大风险的,实践中通过这种方式来交易成功的不多。
从目前泉州市场的具体情况来看,很多人都把房子作为二手房交给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寻找买主,然后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并进行公证。
②转按揭降低损失
一直以来,转按揭的处理被各界视为解决无力还款的最好方法。当购房者无法再偿还银行贷款时,将自己的房子卖给有能力还款的买家,并对余下部分贷款通过银行办理转按揭。通过转按揭,由买主和贷款银行建立新的借贷关系,避免了一次性将全部房价款交给业主偿还贷款的风险。这样,业主的经济损失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也可以避免买主的风险。但,目前泉州的房贷银行并未开展转按揭业务。
③调整贷款年限
当购房者的还贷能力出现问题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银行调整贷款年限。比如,购房者当时申请的还款期限是十年,这时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延长至二十年归还;同样的,如果购房人当初申请的还款期限是二十年,而后自己的还贷能力增强,即可要求银行缩短还贷时间。不过,不论是缩短或延长贷款年限,购房者只能要求银行变更一次。
⑤ 我想用父母的房子做贷款,我来还款,可以么
你先把你父母的房子过一下户 变成你的名 再去做贷款不就方便多了吗 上边的政策下不下的来还难说呢 现在是层层扣明白不? 房子变成你的名子以后不就是以你自己的房子代款吗 但实际上房子还给你父母住不就完了么 等到代款还完以后 你再把房子过回去 是不! 工行以可货的 有的中介也可以代办的!
⑥ 婚后我爸妈给我贷款买房子,房贷也是父母还,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当然,是夫妻共有财产啊,跟谁花钱没关系,跟写谁的名字有关系,跟写了名字的配偶有关系。
关键是你做了房屋所有权证明后,你老婆能不吵着跟你离婚吗?
她会说:你是不信任她,全家人都在防着她,当她是贼。
⑦ 父母贷款买房,我可以来还吗
当然可以!
现在房屋还没有全国联网,你父母在外省的房屋信息,河南郑州是查询不到的,所以你母亲在郑州买房暂时是可以按一套房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