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一方有一个人无贷款记录,若要离婚多长时间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❷ 名下均无房 一方结婚前有贷款记录 另一方无任何记录 用没记录的一方贷款 算首套吗
按照现在婚姻法还有房产法来,双方如果是领证以后买房的话并且有贷款记录就按第二套来算,如果是婚前(没有领证)且是信用良好没有贷款的那方来买的话还是按首套,但是婚后房产会属于双方共有的,如有帮到,不胜感激
❸ 离婚后妻无房也无房贷记录,妻能马上以首套名义公积金贷购房吗
如果名下没有房产的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❹ 如何界定二套房,是认房又认贷,还是只认房或只认贷
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算首套。
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内容拓展:
❺ 已婚!夫妻二人名下均无房产,无贷款记录!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❻ 婚前一方有贷款纪录但无房,另一方无房无贷,婚后我们俩买房的话算首套还是二套
目前的二套房政策是认房认贷的,
也就是说你有过贷款记录,即使是卖掉了,
再次买房的话也算是二套的。
你老公可以用公积金买房,
政策为按户计算,算二套房,
首付总房款50%,利率为公积金利率的1.1倍。(仍然低于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
❼ 夫妻一方名下无房无贷款记录,另外一方婚前名下就有一套房但无贷款记录,现将此房过户后,可以首付3成吗
目前杭州是认房认贷的,若您将房产过户,那么您家庭名下即无房无贷款记录,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三成。具体也要看查档情况以及银行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