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房子抵押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的情况,确定的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应增值的部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㈡ 离婚以我的名字抵押贷款,款项打到老公卡里了,属于共同债务吗
离婚以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怎么贷款还打到前夫那里。
一、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
(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㈢ 婚前房产抵押贷款属于夫妻债务吗
婚前你的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你老公在外所欠债务不应由你偿还,不能以你的婚前财产强制偿还。
㈣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到银行抵押贷款,离婚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离婚了,就不算了
㈤ 如果甲以夫妻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妻子乙也签名了,这样的贷款是否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要看甲的贷款用于什么方面,如果用于家庭生活、共同支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也有还款的义务
以个人名义的借款,且不用于家庭支出的,配偶不负有偿还责任
㈥ 一方婚前的银行抵押贷款,结婚后会变为共同负债吗
答:不会。共同负债是以你们领取结婚证的时点为准的,也就是说,婚前形成的个人债务永远系其个人债务,除非经你同意作为共同债务。2001年修改婚姻法后,已取消了婚前财产经过一定年限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虽然此处指的是婚前财产而非婚前债务,但二者是同样的道理,这也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对此问题的精神,是以结婚时间为界点的,那么一方的婚前债务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男方的个人债务。 答:不会。同样基于前述介绍,婚前财产是个人的,你既问婚前资产,那么就是你个人的财产。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或者负债(当然应用于家庭生活的目的,否则也不是共同负债)是共同财产或者共同负债。也就是说,在你们婚姻期间,如果他资不抵债了,要牵扯到的也是你们结婚以后形成的财产。另一方面,资不抵债是公司的资不抵债,那么这时就要看你所说的公司是指的什么类型企业,从法律上讲,公司是指《公司法》上特指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如是公司法上的公司形式,那么资不抵债的对外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公司,公司实行的是法人财产制,应用公司财产偿还,偿还不了的,可能公司要破产,自行公司对他人的负债,要么有剩余财产清偿,要么得不到清偿而终止,也不会涉及到你们夫妻任何一方或者双方的财产清偿问题,就更别说是否会牵扯到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了。第二,如果你所说的公司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那么这时就可能牵扯到你们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了,因为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那么因为是在你们婚姻期间发生的债务,虽然根据《婚姻法》规定,是一人承担一半,但作为第三人的债务人是可以对你们夫妻婚姻期间财产要求清偿的,因为不能对抗第三人。需注意的是,可能牵扯到你们婚姻期间的财产,而不会牵扯到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第三,如果你所说的公司是合伙企业,那么这时就要结合合伙企业章程等具体分析了,可能牵扯到也可能不会牵扯到你们婚姻期间的财产,在此无法具体分析了。但仍然不会牵扯到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点请放心。 答:不会。同样基于前述分析的道理,股份所体现的股东权是针对特定的人的,所以不会转换的。但婚姻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或者男方作为股东的分红或者受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这里还是要先明确一下:如果你所说的公司是指《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形式,那么贷款应由公司来贷款,也就不会是你们的贷款或者负债问题,当然,如果是以男方名义贷款,那么这时就是你们的共同负债了,但这又出现一个问题,就是男方作为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那么该款是用于公司经营的,这时公司与你们就形成一种债务关系,作为你们来说就是债权人,公司是债务人,对你们来说,就是对公司的债权,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的共同债权。第二,如果你所说的公司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这时就很可能系夫妻共同负债了。第三,如果你所说的公司是合伙企业,同样这时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共同负债,在此了不予具体分析了。在此强调一下,如果属于共同负债的,你可以与男方协商,对负债由他个人承担,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约定财产制,这属于你们间的约定问题。当然这又出现一个问题,就是你们的内部约定不能抗辩第三人即债权人,这时主要应注意,就是在贷款时向债权人说明是男方的个人债务,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人,否则第三人即债权人是可以向你们任何一人索要的。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如还有不明之处,欢迎追问。追问:程才律师你好,想再问下那婚后女方单方面出资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就女方的名字,这样是共有财产吗?回答:你好,因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取得的工资等收入,除非夫妻之间有约定归一方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在婚后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的,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很详细很有条理很受用
㈦ 老公以他个人名誉向银行贷款,如果我跟他离婚,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如果不是因为本人个人的原因所借,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尽管他是拿他的婚前财产抵押的,但是还应该算是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你能证明所借的钱不是用于家庭共同事务,你也不知情的话,就可以认定为他的个人债务。
㈧ 夫妻双方用一方房屋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这个贷款的前提是房子抵押时要夫妻双方签字借款才能抵押,所以这个债务一定是夫妻双方的,不可能分开的,除非是用特殊办法可以做到一方承担债务。
㈨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把房子抵押贷款了,现在如果离婚,贷款属于共同债务吗,房子还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吗
房产你没有权利分得,没离婚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后欠款男方一人承担,你可以要求归还你们共同期间的贷款债务!
㈩ 房贷属于共同债务吗,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吗
你好!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