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存续期间按揭可以协议归一方所有吗
可以,只要是夫妻期间办理好财产的分配,到银行的按揭办理个人还款,就可以的,把共同借款人改成一方的就可以的。
办理按揭贷款为一方的手续:
1、到银行办理跟个人的业务;
2、携带按揭的资料;
3、填写按揭的资料变更等;
4、银行会对其按揭的合同进行更改等;
5、办理完毕,夫妻还要提供协议等。
Ⅱ 如果夫妻离婚贷款房子怎么分配
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时候一定也要明算账,不要以为感情好就会一直好,等到感情烟消云散,劳燕分飞后悔就来不及。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Ⅲ 婚后买房,一方还贷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婚后买房,该房产属于共有财产,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其他财产一并参与(协议或是诉决)分割,买房发生的贷款,自然也属于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虽说没有提出离婚时是一方在还贷,但还贷的一方仅是以自己的名义(其名下的账户)去办理的还贷手续,实质上是代表的该贷款的共同债务人,所以,如果还贷的一方在离婚时不愿以后由其偿还,或要求将贷款与其他债务一起纳入离婚分割时,则在债权人即银行同意的情况下按你们达成的债务分割协议偿还,如协议不成时也可依法诉讼解决。
Ⅳ 婚姻存续期间,由一方单独买房变还贷款,能是一方独有吗
1. 如果夫妻之间有书面协议约定此房归一方独有,而且房产证上也只有一方的名字:房子可以算一方独有的个人财产。
2. 如果是婚后收入购买,而且双方没有书面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即使房产证只在一方名下,只由一方出资,房子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3.以下法律规定供参考:
(1)《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Ⅳ 如果房子是贷款买的,离婚时如何分配如果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搞婚外恋那是谁来还贷款
看房子的归属权,你们可以协商确定房子的归属然后由所有权的那方还。
如果你们都想要房子,那就得一起还了,按照你们所有的房子的平方数按比例还。
至于昏外莲是非错误一方有一定的财产分配优先权吧,并不是决定性条件
Ⅵ 婚后买房,一方还贷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按照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后家庭的收入均属于双方共有,即使一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另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还贷部分也能享受一半。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6)夫妻存续期间一方还贷款如何分配扩展阅读:
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Ⅶ 婚后俩人有一方不还贷款是应该怎么分割的
如果为了防止发生这种情况,那么可以夫妻双方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买房的首付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也可以写个协议,但是会有可能影响夫妻感情,但是婚后共同还贷肯定是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也会作为共同财产部分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