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贷款离婚后能一方承担吗
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Ⅱ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贷人,离婚后贷款是主贷人负责偿还吗
夫妻其中一人是主贷人,离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夫妻贷款离婚后贷款人失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Ⅲ 被执行失信人配偶在离婚后另一方是否可以贷款,离婚多长时间才可以贷
离婚后,如属夫妻共同债务被列入失信人员的,则双方均不能贷款;如经法院确认,被列入失信人员属一方债务的,则无债务一方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Ⅳ 夫妻离婚前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银行贷款,离婚后不知情的一方需要承担吗
在婚姻存续间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贷款用于非法活动离婚后不知情一方不需要承担,如果用于家庭消费或是经营不知情一方也要承担贷款债务。
Ⅳ 我丈夫征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我离婚了会影响到我贷款买房吗
夫妻有着共同财产,也有着共同债务。你前夫的债务,是跟你是夫妻的时候留下,你们有着共同的债务。如果要求你共同承担债务,也是推脱不了的。你们离婚后,只要你征信上显示离异,就跟你前夫没有关系,买房不受影响。
Ⅵ 夫妻关系期间前夫欠款,后离婚,被列失信执行人,失信金额他103万,我37万,请问我的37万含在103万里吗。
1、债务应是分别承担的,你的37万元不包含在103万元中。
2、拍卖你的房子,可以要求优先偿还你名下的欠款。
3、你可以继续住在房子中,直至拍卖后。
Ⅶ 夫妻欠债离婚后,银行会一起拉黑吗
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银行可以要求双方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不因离婚而消灭。一方偿还全部的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返还。
参考《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Ⅷ 夫妻双方有一方信用黑名单,离婚后另一方可以申请按揭贷款吗
就该案例而言,当事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就属于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在双方离婚后,对方的不良信用记录不会影响其办理金融信贷业务。
同时,可以明确说明一点,不良信息记录的主体是是造成者本人,原则上与任何第三方无关。根据《征信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第三款规定: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Ⅸ 夫妻贷款离婚后谁负责
夫妻在婚后的贷款是属于婚内财产。
即使离婚后,也要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这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