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个人能办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年龄要求18到65岁;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受理网点受理;
签约;
审批;
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放款。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如下:
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
B. 名下已经有商业贷款,还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商贷没还完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
职工只要符合正常汇缴公积金6个月以上等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与职工是否有未还清的商业贷款无关。
但同时公积金中心也提醒,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应不高于家庭月收入的50%,如有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应自行安排好还贷资金。
另外,注意如果首套房使用的是商贷,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可贷额度是:核算能贷额度减去首套房的贷款额度,如果首套房贷款额度过高的话,也可能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C. 自己名下贷款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名下已经有商业贷款,如果公积金是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买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一、如果您的购房时间在一年半以内并且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可持:
(1)一年半之内的房管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
(2)一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的地税票据。
(3)身份证。
(4)户口本;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贷款审批表。
D. 已经在银行有个人贷款的同时,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如原贷款没有逾期、没有欠息等等不良记录,重新申请贷款没有任何影响。
E. 我已有个人银行贷款,现在我想买房子,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应该可以吧!我认为是。征信没有问题。应该都可以的。
F. 名下有贷款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名下已经有商业贷款,如果公积金是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买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一、如果您的购房时间在一年半以内并且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可持:
(1)一年半之内的房管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
(2)一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的地税票据。
(3)身份证。
(4)户口本;到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贷款审批表。
二套房认定标准2010年7月15日出台,银行在放贷前,不仅要查询借款人的贷款记录,还将登录房管部门的房屋权属系统查询借款人家庭的住房数量。严格按“认房又认贷”原则界定二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今后,贷款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填写《家庭拥有成套住房申报表》申报家庭住房情况,而银行应根据申报情况、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征信查询、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等方式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标准。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