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公贷款,老婆不肯去签字,老公就找人冒充;老婆去签字,请问这种行为违法吗银行要负责任吗
这个行为是违规不是违法。这个情况银行不会负责任的。主要责任是老公那里。
⑵ 银行货款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代签字有效吗
不知情一方,可以以自己没有授权给配偶为由,拒绝承担该笔债务。
办理贷款,必须夫妻俩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情况证明,一起签字办理,才可以。一方来不了,需要这一方做一份授权委托书,需要公证,才有效。
⑶ 为个人贷担保贷款夫妻一方可以委托签名吗
担保贷款需要夫妻双方都要亲自到场且当面签字才有效的。如果一方暂时到不了,需要去当地公证处做授权委托公证的,被委托方拿着公证书去银行代签也是可以的。‘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
⑷ 夫妻买房贷款一人不同意另一方找人代签违法吗
夫妻贷款必须一起签字 不能代签
⑸ 去银行办房贷,我找别人代替我老婆签字可以吗
不可以,需要爱人本人签字办理。如果爱人不能到场,需要出示有公证处出示的委托公证。
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
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具有有效身份证;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揭买房需要准备的资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收入证明;
银行流水;
学历证明;
银行存单;
其他财力证明;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
选择房产;
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⑹ 银行贷款夫妻一方别人代签是犯法吗
不一定,别人代签要看具体情况,举例:
1、有合法的授权,有法律效应;
2、无合法授权,被代签人同意,有法律效应;
3、无合法授权,被代签人不同意,由代签人承担责任。
⑺ 银行贷款是夫妻双方签字,但是拿贷款的时候一方不知情,也需分担债务吗
你既然都签字了肯定算共同债务了。一般夫妻双方签字的话要么是以共借人,要么是以担保人的身份进行这一笔债务。所以不管你知情不知情只要是你签了字就代表你对这一份的认可。所以你没有办法。去逃脱这个责任。
⑻ 银行贷款夫妻一方签字
夫妻贷款无论双方是否共同签字,只要一方签字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偿贷款,也可同时向夫妻双方追偿贷款。
⑼ 银行贷款夫妻双方签字,能否由一方单方还款
夫妻贷款无论双方是否共同签字,只要一方签字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偿贷款,也可同时向夫妻双方追偿贷款。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9)银行贷款夫妻一方找人冒签名扩展阅读:
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