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5年结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由男方住房公积金还贷款,若离婚房子归谁
新的婚姻法应该是算女方的,男方离婚后可以拿回还贷款的部分。
㈡ 婚后,由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子,并用男方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
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㈢ 婚后女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贷款部分女方公积金贷款还款。
首付跟贷款全部由女方家里出钱,房产证才可为为女方单独所有,结过婚后就如不是女方父母出钱那么就算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也要写上男方的名字
㈣ 婚后女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女方公积金还贷款,离婚后房子归谁
现在新婚姻法规定谁买的房离婚后就归谁,不过你得有买房证明这个钱是你父母出的。
㈤ 婚后,女方父母付首付,女方用公积金贷款还贷,男方没有公积金,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房子属于女方吗
有确切证据证明此房首付属女方父母全资出款,则此款房按银行贷款利息计息。女方公积金贷款还贷,应属特殊情况的“工作收入”,则工作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说勉强可以说,女方公积金还贷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要求分割。另如果此房在女方名下,在婚姻期间,此房增值(涨价)部份,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要求分割。
㈥ 婚后女方父母出的首付,用女方的公积金还贷,最后房产的归属权是女方还是夫妻共有
最后房产的归属权是夫妻共有,不过各自的产权份额可能会不相同。
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就属于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财产。女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有。所以女方的份额就是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加上还贷部分的一半;男方的份额就是还贷部分的一半。
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就属于女方父母赠与双方的财产。女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这时候双方的产权份额就是相同的。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㈦ 婚后买房,大部分首付由女方父母出,小部分男方出,还贷用男方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不足部分由女方父母还贷
还是做个财产公证比较好, 说明赠与为单方子女, 并留存还贷凭证. 将来虽然按不动产登记权属属于双方, 可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㈧ 2015新婚姻法 婚后父母出资付首付买房女方个人用公积金还贷,离婚后房子怎么算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一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婚后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8)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男方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分割: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 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分割: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㈨ 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和装修费购房后由他们居住。房产证写的男,女双方的名学。用男方公积金贷59万,女
可以终止,因为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公积金贷款可以停止,因为夫妻关系不存系。但是银行会收回房子,损失很大,建议夫妻双方协商以房屋出让解决。女方可以继续还贷并且保留房产,但要支付男方公积金等额。当然也可以商量出让金的方式,每月女方给男方多少费用作为房款。
㈩ 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子,由男方还贷款,房子写谁的名字
答复楼主:
第一,如果房子不写男方的名字,男方不是所有人的,男方不可以作为贷款人的,不过结婚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给妻子还贷
第二,写夫妻名字,共同还贷,那属于两人共有财产,共同还贷也是一样,若离婚,则要将共同财产分割分配。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