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加我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㈡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加我的名字,婚后贷款仍
你好,此房产因登记你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夫妻双方均有份额。
㈢ 婚前父母给我买房 名字写的我的 有贷款 婚后我方父母给我还贷 这套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婚前父母给子女买的房子,婚后父母还贷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婚前财产。
如果婚后不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就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算婚后财产。婚后夫妻一方父母还贷的房产算是父母赠与的属于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进行财产分割。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名字婚后转到夫妻名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㈣ 婚前父母首付自己贷款购房,婚后是加妻子的名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你好。
一、因为您是“2007 年买了一套住房,2008 年交付”而“明年要和爱情长跑了 7 年的女友结婚了”,所以在你不将房产证上写下您妻子的名字前,这套房子就是您和你母亲的共有财产。这时你要是结婚了,这套房子也是您的婚期个人财产。“就算离婚”您的妻子也不会分走您父母甚至您自己的财产。因为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加离婚财产分配。
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您可以将您自己的那部分房产通过约定的形式转化为您们夫妻共有。此时,你所约定的财产应当是您的“20 万是我自己贷款”,而不是您父母的“首付 30 万”。当然,您也没有权利处理您父母的财产。
三、根据以上分析,您可以与您妻子书面约定“20 万是我自己贷款”,在结婚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去变更登记。“假设离婚”的情况出现,您要保存好您和您妻子的“婚内财产约定”,以厘清彼此的法律关系。这个协议一定要是书面的。此外除了依据这个协议变更不动产登记外不必办理什么相关手续.至于要不要办理公证,那完全是为了赋予协议更高的效力,没有太大大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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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婚前买房,婚后过户到我一人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婚前购买房屋 父母的出资 是属于父母对个人的赠与,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那就另当别论了。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为自己购买不动产,产权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在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全款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自己子女购买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且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一方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有证据证明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或借贷的除外。
综上,你的这种情况,应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㈥ 婚前他父母贷款买房 婚后他父母还贷 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
您好!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婚前他父母贷款买的房,婚后他父母还贷,房产证是他父亲的名字,就足以证明该套房产属于他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当初口头承诺该套房产是给你们买的,那是因为你们是夫妻。如果你们离婚,夫妻关系不再存在,房产给你们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们离婚,作为他的前妻,是得不到该套房产半个平方米所有权的。谢谢阅读!
㈦ 婚前男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付了首付,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婚后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无其他关于房产归个人所有的协议,一般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认定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一般为共同共有,该房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若双方有其他关于份额的协定,为“按份共有”,则双方按设定份额拥有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㈧ 婚前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婚后加老婆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
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即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仍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8)婚前贷款买房父母名字婚后转到夫妻名下扩展阅读:
婚前房产归属分类:
一、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二、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四、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