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名下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已婚,是否还能再购买一套房子,首付比例
上海的住宅项目是认房又认贷的,认房是在上海名下有没有房子,贷是在全国范围内的住宅项目贷款,包括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如果两者都没有,是作为首套,首付是35%:任一条件不符,属于二套,首付为70%。
非上海户口: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购房之日前63个月满足60个月的社保或纳税
——2.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购买
上海户口:个人名下可拥有一套房,家庭名义可拥有两套房产
上海户籍,限购政策单身情况分析:
单独名下有房,不可购买住房
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号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购买一套住房
单独名下无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号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不可购买住房
结婚情况分析:
一、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a、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2套住房。
b、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买一套住房。
c、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买一套住房。
d、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买一套住房。
e、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不可购买住房。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a、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
b、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注: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② 上海户口,与父母11年之前共有一套房,现在夫妻共有一套房,有公积金贷款,置换再买房怎么算
上海户口,结婚前与父母11年前共有房产不占资格,夫妻共有一套房产,有一次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置换,情况为首套二贷,首付比列不低于70%,公积金还清后,夫妻二人至多可贷80万,没有补充公积金
③ 婚前和父母共有一套(父母和我名字),2011年前产证。自己独立有一套,2011年后产证。都没有贷款
可以用以老婆名义
④ 与祖父母共有1套房子,与父母也共有一套房子,都是2011年前的,还能买1套房还是2套房
上海户口2011年之前与父母共有的两套及以内的房源数,是不会占用个人购房资质的;
但与祖父母共有的一套房子,是会占用个人购房资质的
所以,
按照您的情况——
如果是未婚,名下属于已经有一套房了,就被限购无法再次购买了
如果是已婚,且名下除这两套房子之外无其他房产,则以家庭为单位可以以二套的名义再次购买一套住宅
【具体资质判定情况】
⑤ 男朋友上海户口名下一套2011年之前跟父母共有的房子,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婚后购房首付多少
男朋友上海户口,婚后可再买一套70年产权的住宅,但是算二套,首付70%(普宅50%)
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户口2011年之前跟父母共有的两套及以内的房子,不占用各人的购房资质
男朋友目前单身,有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目前也限购
二位结婚后,以家庭为单位,还有一套房子的购买名额
首付比例根据首二套情况而定:
首套:35%
二套:70%(普宅50%)
首二套判断的标准:认房又认贷
认房:认上海地区70年产权的住宅项目
认贷:认全国范围内的贷款记录
【】
⑥ 2011年前和父母共有的房屋为什么还会被限购
与父母共有一套住房吗,再买就是二套买入,规定二套房买入,90平以下契税1.5%,90平以上契税2%,二套买入首付是40%。
⑦ 2011年购二手房新政策,夫妻双方分别与父母共有产权,再购买新房算第几套
我推测你们应该是北京户口吧 如果他们分别是一个家庭有一套房 房本上并没有您弟弟和弟妹的名字 他们买房就属于首套 因为家庭中年满18岁的子女 都可以单独立户 用他们的名字买房就属于首套 如果90平米以下1%契税 90平米以上 140平米以下1.5%契税 非普3% 如果房产证上有他们的名字(我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去城乡建设委员会做个更名 变成父亲或母亲的名字 买房也按首套 反之就是二套 契税3% 以前过户是看属几次贷款 二次贷款3% 现在认房又认贷 名下有房 不管全款还是贷款 契税都是3%
⑧ 已婚。名下与配偶共有一套房,与父母共有二套房,这些房子都是2011年上海房产限购政策出台前购买,请
新出台的政策说第一套贷款还清还算是手套,既然你共有两套,把其中一套你的名字去掉,另外一套已经还清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