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向一方父母借款买房,离婚时可以同案解决还款吗
这个是可以的,只要有借据之类的证明购房款,这是离婚当事人的债务问题,肯定要进行分割的。
② 一方父母借钱给子女买房,离婚时这笔借款如何算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偿还。虽然是向父母借钱,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离婚时,应先偿还债务然后对剩余的夫妻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
③ 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贷款买房,父母负责交月供。后如果两人离婚房子归谁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④ 婚前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办
一.如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一方所有,可以进行协议处理;不能进行协议处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⑤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贷款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前一方出资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此种情形,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详细情况可与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