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时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吗
必需,如果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
如果要办夫妻共同共有房产的,必须两个人都来。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写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带齐所需证件
夫妻双方一定要把结婚证、户口本都带上,这样才能完成登记。除了在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夫妻共同到场之外,在共同申请房贷时,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提前约定好份额
对于这种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一般是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但对于实行财产AA制的夫妻,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写明。
准夫妻共同买房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作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有一些夫妻约定共同买房,由于男方出的钱多,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婚后又提出希望女方向家里要部分资金把房贷提前还掉,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我国物权法规定的不动产权是以登记为准,如果还款双方没有约定相关合同,房产证上写的男方的名字,那么房子权仍是男方。
房产证更名注意事项
没有贷款的房屋,夫妻双方任何时候都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更名(包括加名、减名)。但是,贷款尚末还清的房屋,可不是这么简单就能加减名字的,一般不能变更房产证的的名字,这还需要银行同意。
你需要首先到贷款银行,凭结婚证向银行提出增加共同还款人,将对方的名字加入到贷款合同中的还款人中;然后银行会变更房屋抵押权证上抵押人的名字(增加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步需要银行同意。
由于抵押人更名视同过户,贷款尚未结清,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因此,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或者减少名字的,如您确实需要办理,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结清贷款后可以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或减少名字。
❷ 办理买房按揭贷款夫妻一方因故不能到场该怎么办
最好是双方都到场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
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2、产权验证;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3、签署合同;
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4、填写合同;
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5、缴费义务;
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6、产权过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7、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8、银行放款。
❸ 婚后买房,夫妻其中一方不能到现场签字贷款。该怎么办
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委托给另外一方处理相关事宜
❹ 农村信用社贷款要夫妻双方都到场才能领上吗是不是等双方亲自签字
必须是贷款人双方到场在录相下签合同才可生效,这理还有一个是必须是双方夫妻必须到场的,不是一方到场就可办理的,共四人在录相下签合同才可,少某一方夫或妻没到场都不可办理(合同不生效)
祝好运!(有疑请追问,满意望采纳)
❺ 办理贷款时房东无法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您讲的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对该房屋都是有权利的,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
❻ 办按揭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吗
必须的,带上孩子回去一趟呗。房产公司也怕出事,银行也怕坏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