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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个人贷款服务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7-15 14:05:50

Ⅰ 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咨询业增值税税率为6%。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1)单位向个人贷款服务增值税扩展阅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Ⅱ 企业借款给个人的税务处理

企业借款给个人,需要就利息收入(做成免息借款,没有利息收入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认定利息收入金额)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防洪护堤费)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Ⅲ 关于个人借款给公司要缴纳增值税吗

  1. 如果是无偿提供借款,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的文件精神:

    ①借款属于“金融服务”税目中的贷款服务;

    ②《试点实施办法》中的主体:只适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其他个人。

    因此,个人无偿提供借款给公司,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 如果是有偿提供借款,公司支付利息。需要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缴纳税款。

Ⅳ 公司无偿向个人提供借款,是否有税务风险

增值税方面,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第十四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无偿向个人提供借款(除特殊规定外)增值税应该按视同销售处理

Ⅳ 公司以个人名义向金融机构贷款所支付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或者个人,从金融机构贷款,支付利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Ⅵ 个人与公司之间借款的税务问题

Ⅶ 金融服务业的贷款服务怎样征收增值税

金融服务业的贷款服务按照盈利的百分比征收增值税。

Ⅷ 向哪些单位或个人发放的小额贷款利息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Ⅸ 企业向个人借款如何缴税

企业向境内个人借款:
《个人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因此,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向境外(港澳台)个人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提供或者接受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5%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第十一条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申报缴纳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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