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夫妻一方不同意拿结婚证贷款,另一方可以贷款出来吗
这是典型的事情
必须得到双方的同意才好
否则即使办理下来
也是违规的
B. 房屋抵押贷款夫妻一方不同意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银行渎职,审查不严,(把别人的签字当做你的签字)错误发放贷款。要求银行收回贷款。可是这样做以后,你们夫妻的关系?你自己比较一下哪个损害大。
C. 夫妻有一方不同意贷款,另一方能带到款吗
需要夫妻双方出面的贷款产品做不了的,比如车抵押,房抵押。做信用贷款不用夫妻双方出面,如保单贷,工薪贷,新一贷等。
D. 协议签订好以后,购房者夫妻一方不愿签字做贷款算不算
对于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房屋究竟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
按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因此,若房地产权证是记载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记载在非签合同一方名下,考虑购房人具有依据房屋权属证明审查房屋的权状态的义务。在房屋共同登记在夫妻二人的名下或者在非签合同一方名下时,在购房人仅与夫妻中一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在签名一方未取得其配偶的授权下,此时,不能轻易认定购房人为善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此,在未取得出卖人的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上述情况中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若出卖人的配偶终拒绝追认合同的效力,则该合同不能作有效处理。反之,如果房屋仅登记在夫妻其中一人,该《房屋买卖合同》由登记的权利人签名。
考虑到购房人对房屋出卖人是否有权处分房屋仅负有形式审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的规定。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购房人有理由相信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是唯一的权人,其有权处分房地产。购房人没有义务去审查出卖人是否已婚,转让的房屋是否为只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之类的信息。事实上,购房人也难以核查上述信息。若将审查义务强加于购房人将不利于鼓励交易,也将增加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维护交易安全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因此,在这情况下,认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为宜,若因此损害到出卖人的配偶的利益,出卖人的配偶可向出卖人请求赔偿损失。在案例三中,由于该房是只是登记在乙一人的名下,也没有其它证据证明甲乙在签订合同有恶意串通损害乙配偶的情况,应认定合同有效。甲付清房款后,其请求乙交付房屋和办理过户是合理的。
当房价逐渐上升时,基于利益的驱使,出卖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为争取大利益常常提出各式各样的反悔理由,其中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签名,另一方事后不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较为常见。同时,如果在购房人采取按揭付款或者转按揭付款的情况下,按照广州市各商业银行目前的操作,若出卖人已婚,还是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到商业银行处当面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为避免日后的麻烦,购房人好还是要求出卖人的配偶在合同中签名或者要求出卖人的配偶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函。同时,尽量缩短从签约到房屋过户的时间
E.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做抵押贷款怎么办
不同意的话是不行滴,其中一方可以先起诉离婚,并附带进行财产分割,分割完后的财产随便你处置。
F. 夫妻一方贷款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会负连代责任吗
要看是什么贷款。小额消费贷款,银行不会在意配偶是否知情或同意。购房抵押贷款,银行审批时很看重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家庭赡养人口及总收入等情况。已婚的,一定会让配偶到场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表示知情与同意。18年前遇到个案例:男人向工商银行抵押贷款买了一处房产,夫妻两人住进去了。过后,该男人不还按揭款,并躲开了。银行上门没遇见本人,则要求他妻子配合继续履约还款。她推说不知情(男人借款买的房),以此逃避责任。银行人当场警告她,即便算你过去不知情,现在给你出示了材料,你该知情了。银行要处理这房了,既然不知情,是无关人员,请即刻搬离该房屋。没过几天,他家就乖乖地还款了。从此往后,该银行就修订了贷款制度,强调在借款合同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签字,且当场对签字过程照相,留下记录存档。后来其他的银行也陆续这么跟进了。
G. 夫妻一方要贷款,另一方不同意,然后离婚,另一方与贷款有关系么
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贷的款,另一方不能举证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即使离婚了,也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后,向实际借款的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H. 如果夫妻两人贷款,一方不同意贷款,另一方想贷款,在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贷款了,以后货款是双方偿还吗
如你所述,如果银行已经贷款了,应该是符合银行贷款的形式要件,贷款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当认为你们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除非能证明上述合同有瑕疵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可变更可撤诉的情形,进一步咨询可以致电18612031898
I. 请问一方不同意情况下贷的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贷款应该征求另一方的意见,夫妻双方首先协商对外借贷。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贷的款,如果银行不知情的话,那么银行是可以认为这笔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所以夫妻一方不同意贷款而另一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的话,那么需要先向银行释明这笔贷款属于个人债务,否则按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