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对象 > 付给个人的贷款利息

付给个人的贷款利息

发布时间:2021-07-14 22:47:18

A. 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做账呀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不过不能所得税扣除的,这个利息费用要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B. 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如何处理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你单位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另外,你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C.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如何处理

一、应缴或应扣缴相关税收规定
(1)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里应注意两点:一是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时间为其计提应付利息时;二是借款利息不同储蓄存款利息,借款利息不享受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的规定。
(2)营业税 首先,个人取得的对外借款利息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其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企业,并没有义务代扣代缴营业税。
(3)印花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借款合同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备非法集资目的或者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三、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免于加收滞纳金的特殊规定 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因为滞纳金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款所做的补偿,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则不存在占用的问题,而纳税人在未知的前提下也不应当加收滞纳金。 四、其他涉税问题 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除涉及到以上所列的相关税收政策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企业在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向取得利息的个人索取正规税务发票。这样,地税机关在向取得利息的个人开具发票时,自然会扣缴相关税款。企业取得了支付利息的发票,就能把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
(2)税前扣除的借款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即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将借款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D. 企业支付个人借款利息应如何处理

一、应缴或应扣缴相关税收规定 (1)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里应注意两点:一是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时间为其计提应付利息时;二是借款利息不同储蓄存款利息,借款利息不享受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的规定。 (2)营业税 首先,个人取得的对外借款利息收入应当缴纳营业税。其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企业,并没有义务代扣代缴营业税。 (3)印花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借款合同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企业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备非法集资目的或者其他违反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三、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免于加收滞纳金的特殊规定 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原则,对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因为滞纳金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款所做的补偿,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则不存在占用的问题,而纳税人在未知的前提下也不应当加收滞纳金。 四、其他涉税问题 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除涉及到以上所列的相关税收政策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企业在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向取得利息的个人索取正规税务发票。这样,地税机关在向取得利息的个人开具发票时,自然会扣缴相关税款。企业取得了支付利息的发票,就能把支付的利息在税前扣除。 (2)税前扣除的借款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即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将借款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E. 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吗

1、公司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科目。但是,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2、公司支付个人借款利息,要按利息收入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F. 个人向银行贷款后,以个人名义直接支付货款,凭证怎么做产生的贷款利息能入财务费用吗

老板以个人名义贷了100万,这个事跟企业没有关系,不做账务处理
老板把钱借给公司付货款,仅仅是老板个人跟企业的借贷关系,跟银行没有关系。
所以,企业取得老板个人给的100万,要看老板个人跟企业的协议。如果老板不收利息,入其他应付款。如果老板要收利息,入短期或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入财务费用。老板个人记得交个人所得税。
至于给供应商付款,是入其他应付款 还是短期或长期借款,见上一条。

G. 公司向个人借款账怎么做,那利息怎么付,怎么做账呢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值得提醒的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支付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H. 请问公司支付个人借款利息,该怎么处理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2、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3、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支付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

(8)付给个人的贷款利息扩展阅读

公司借款的不合理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

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

I. 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该如何支付

我理解的是,根据企业同个人的借款协议来定利息,至于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支付利息并符合税收的规定,就目前而言,每个地方的是情况不一样的。同时,对于支付给个人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到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的文件来说明,但可以以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情况作一个纵向对比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来执行。

有的地方对企业支付给个的利息支出规定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如《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涉税业务之一的通知》(大地税函[2008]36号)第一款第二条“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处理问题 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各基层局不得为贷款个人代开发票” 。

有的地方对企业支付给个的利息支出规定是可以按一定条件税前扣除的,如《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9]9号)第一条“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 非金融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

从实际来考虑,企业支付给个人借款利息到税务局开票也是不太现实的,因为开票的项目里面很难你填一个“个人资金占用利息支出” 或其他的什么名目。企业至多也就开一张现金支票给对方(当然,企业得为其支付给个人的利息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叫个人写个收据、签个字、按个手印之类的。

有关这个问题,不以上述分析定论,具体事宜你还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阅读全文

与付给个人的贷款利息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有钱花贷款最小额 浏览:315
上海公积金还浙江公积金贷款 浏览:638
平安消费贷款是真的吗 浏览:857
买房贷款时做了假流水 浏览:491
兰州工信委200万无息贷款 浏览:168
网上360贷款电话属于 浏览:359
离婚产权过户是否可以贷款 浏览:21
乌鲁木齐无抵押贷款哪家信用好 浏览:145
网上贷款软件违法吗 浏览:26
国寿网上保单贷款 浏览:614
小额贷款销售收入 浏览:44
建行贷款流水非要在开户行打印吗 浏览:479
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可以互相担保 浏览:187
农村信用社能二人贷款 浏览:916
手机上贷款是真的不行 浏览:835
上海公积金还没还完能贷款吗 浏览:342
上海公积金贷款买房对于社保的要求 浏览:766
换新的手机号能在重新贷款吗 浏览:768
工作不到一年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浏览:236
2019贷款月利率现在多少 浏览: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