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如果产权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Ⅱ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离婚分配问题
由于是男方的婚前财产 但由于事后加上了自己妻子的名字 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还有男方父母的名字 性质就变了 属于家庭财产 管理就严了 第一房产人是男方 第二房产人是父母 和妻子 离婚是会根据 人数加一男方两份 其他人一人一分 这指的是房子的价值
Ⅲ 婚前男方买房,男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贷款是用男方孩子的公积金贷款的房证写男方孩子名字担保人是孩子妻
房子的出资证明保留好;房屋权利以登记为准。
婚前买房,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还贷款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一次性还清,那么房子就是婚前财产。
如果婚后男方父母一次性还清,那么如果没有约定,可以认为是父母赠送给儿子夫妻钱还贷款。或者属于儿子夫妻向父母借款。
离婚财产分割要看婚期长短,如果短期就离婚,一般支持房子归男方,适当给女方补偿。
如果长期的,那么就是共同财产。
儿孙自有儿孙福,不要去管他们了,给首付已经不错了,让他们自己还贷款。
你们付清了,暂时房子权利是登记儿子的,但是万一女方要求产证 加上名字,而儿子抵挡不住,加上了就是共同财产,那还不是白搭。
Ⅳ 婚前男方买房,男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房证写男方名字跟女方名字,还款由两个结婚人还款,请问如果离婚后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还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前一方已支付部分款项,并且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即已经取得不动产物权,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权属,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诉讼中,通常判令房屋产权人按照实际共同支付贷款的数额对应补偿对方。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还贷并取得房产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款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完了剩余贷款,房屋产权所有证也是在婚后取得的,那么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通常将购买房屋付出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房产具有保值增值性,对增值部分按首付、还贷比例和贡献进行分割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法院可以按照购买房屋而花费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比例予以分割。
3、婚前一方结清全款或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已经交清全部房款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但是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因为房屋购买的全部款项都由一方支付,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市场的积极性,该房屋为一方所有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4、离婚分房未及时付款 房价上涨应增加补偿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Ⅳ 男方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按揭买房,写男女双方的名字,对女方有利吗
您好,房本有你的名字就有你的部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分配你们俩的份额,就是一人一半。
Ⅵ 男方父母婚前出资按揭买房,婚后一直由男方父母还,婚后房产写上了女方的名字,女方可以分房吗
那要看谁出的钱了 法律现在很人性 该谁的就是谁的
房子什么的 是他的就是他的 你想分也没有你的
要是你的 就是你的 你想要回来 很简单就可以要回来
即使没有公证过 是谁出的钱就是谁的 即使户主是他 那也是你的
具体还是要去律师那里咨询吧
为个人利益 就不要结婚拉 没有一定的信任 就最好别结婚啊 不要在乎结婚前是什么样 最好别约定 不好的
结婚后要有问题 那是结婚后的事情 到时候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Ⅶ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如果以后离婚这房子属于谁怎么划分具体分几种情况
婚后一起还房贷的话,具体的还要看是谁在负责转账给房款这边,肯定是有一方负责生活开销的,这套房产呢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婚后男方还房贷女方负责生活开销的话,离婚后房子是男方的,现在新的婚姻法规定谁拿的钱多就是谁的。
Ⅷ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登记男方名下。 婚后也是男方个还贷。是否离婚要算共同还贷。不能算个人的
是的,算共同还贷。
如果要提供,可以提供证明,证明婚后自己还贷部分是用个人财产偿还。
如果不能证明婚后还贷部分是用个人财产偿还的话,就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部分,就应当认定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还贷,不需要考虑还贷资金来源于哪一方的收入。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还贷问题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
相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Ⅸ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按揭了套房子,房产证男方姓名,婚后共同还贷,配偶要求增加名字,怎么办理,费用多少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按揭了套房子,房产证男方姓名,婚后共同还贷,配偶要求增加名字,怎么办理,费用多少?
答:婚前财产,婚后增加共有人姓名走二手房买卖程序,亦可以走赠予手续,按房屋产权赠予的份额交纳契税即可。
如果房产证不加配偶姓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答:如果不加配偶姓名,根据新的婚姻法,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但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款部分要返还于女方。
如果房产证加配偶姓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答:这个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上诉,男方父母有当时的买房发票和当时按揭还贷的凭证,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房产;第二种,如果不上诉,那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产权会给女方一半儿。
如果房产证变更为配偶姓名,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答:这种情况,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男方只能取得一半儿的房产权。
目前还在还贷,是否能增加配偶姓名?
答:需要将贷款还清后,拿到房产所有权证才可以增加姓名,该业务属于“变更登记”。
Ⅹ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贷款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前一方出资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此种情形,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详细情况可与律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