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房子是按揭贷款的,但房产证为男方的名字,此协议公证有效吗
你的表述有问题啊,“判”是只能有法院裁决的,协议离婚不用上法院的不能叫判,只是你们自己商议如何分割共有财产而已。所以我看很多人的答案都误会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析产公证的,有这个公证房管那边才能给过户的。
如果有由法院判决离婚的,裁决书有处置这个房产的内容的,可以直接凭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不用再办理析产协议。
㈡ 办房屋贷款之后结婚房子是不是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新婚姻法规定,房屋产权不取决于是婚前或者是婚后取得。关键是看夫妻双方对于出资的约定,以及对于房屋产权的一个约定。据你所述,就算办理房贷是在结婚之前,但是你们也可以通过约定来决定房屋的产权归属,即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种常见的现象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㈢ 贷款的房子能不能做婚前财产公正是否可以约定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与另一方无关
不用那么麻烦,会影响夫妻感情。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你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你,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你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你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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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夫妻有套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协议上归女方所有有没有效
夫妻有套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协议上归女方所有,双方达成的共识肯定是有效的。。。
如果想达到最有效的的方法,即然离婚协议上房产已归女方所有,就是女方将房产过户到自已名下,这样就最有效了,也没有后顾之优了。
但是货款未还清,在离婚后有可能男方是不会继续还货款(如果男方自愿继续还也是可以的),以前还的部份在达成共识以经是是归女方了,,余下的部可能就只有女方自已还货款了吧。
㈤ 房屋代款还未还清可以办理关于房产的夫妻财产约定吗
是这样,住房贷款没有还清,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们,你们无权变更住房产权,以及就此住房产权进行产权公证。
只要是你俩婚后签署购房合同住房,不需要协议,只要你俩没有特殊书面约定,这房子产权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㈥ 婚前有贷款的房子能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吗包括首付款。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其次,无法协议时,一般法院认定为该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财产,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㈦ 有贷款的房产能否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
公证员在接待公证咨询的过程中,会经常被咨询“有贷款的房产能否办理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哈尔滨公证处的丁龙公证员认为:有贷款的房产可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 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约定;
㈧ 按揭房夫妻财产共同约定后不同意过户了有效吗
如果不同意过户,当然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