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证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人的配偶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应根据保证的具体性质、保证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配偶对该保证是否知晓且认可等方面综合认定。以下保证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保证人配偶同意担保或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
2、保证人配偶从保证行为中直接受益,保证之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具有共同担保的合意,即需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担保。保证人夫妻一方对担保之债具有一致意见,即保证人的配偶对保证人的保证行为表示过认可,则该保证之债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㈡ 夫妻男方用女方的买的保单贷款了能报警吗
怎么可能报警啊?因为这个是暴击双方的,他南方男方与女方的名字买保单贷款,一般方面是应该是两个赞同的,应该是他南方现在属于夫妻关系,应该是到时候有债务的是应该是夫妻关系的债务,不是说哪一方购买的,你现在报警也没用啊,但是因为他们是夫妻,周有有有那个结婚证的证明是国家认同的,因为她用她的名字来买保单贷款,保单应该是什么保单贷什么款?这之间应该是你关都知道的,是不能保存,不能报警的
㈢ 夫妻一方贷款算不算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上诉期间一方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要看所贷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举证责任由贷款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可以看出,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说的,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㈣ 夫妻一方借钱购买保险所负债务是否属夫妻共同绩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如果保险利益归于家庭成员,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
如果保险利息仅归于借债人,且另一方不追认,则不认为是共同债务。
㈤ 婚姻存续期间借钱买保险,算不算共同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借钱,不管用途是什么,都是夫妻共同债务,这点是明确无异议的。至于借钱买了保险,离婚时,怎么样划分权益与债务的关系,是比较专业的问题,要具体看情况的,不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关系与不同的险种,其处理方式都不一样,复杂到可以写一篇专业论文的。
㈥ 平安保单贷款还不上,法院执行时,夫妻双方,另外一方财产会被执行吗
肯定会,夫妻双方财产视为共同财产,所以另一方的财产也会被执行的。
㈦ 用平安个人保单贷款时要求报配偶身份证合理吗
合理,夫妻间其中一个贷款必须要双方认同才可以贷,因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㈧ 我借的钱给我妈买保险了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如果你的配偶知晓此事,并且同意购买,则算是共同债务。如果你的配偶不知情,则不算共同债务,因为保险特别是商业保险不属于赡养中的必需付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