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后男方父母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父母有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子女一方的财产,那么父母出资部分,就是属于这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没有特殊书面约定的,属于父母对小夫妻俩婚后的共同赠与,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⑵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去世贷款还没还清,他的父母要还贷吗该怎么办
不用还贷,以家庭为单位不包括父母,只是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其他人员都不能算是家庭为单位。
⑶ 婚后由一方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综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⑷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并还贷 贷款首付部分怎么公证为一方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⑸ 婚后父母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后购房,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要证明或者今后属于一方财产,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证明是一方个人出资,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并在办理公证和房产证登记时注明,这样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了。
如果是父母出资,可以由父母写一份赠与书,然后注明是赠与你一方而不是双方的,然后进行公证,这样也属于你一方个人财产了。
⑹ 房子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
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一方父母的,那就是父母的房产,离婚不能分割。
至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则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均分割。
⑺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只夫妻一方贷款,父母还贷款,这种情况房产怎么分配是夫妻共有还是一方所有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贷款只是夫妻一方贷款,父母还贷款,这种情况下房产分配需要根据房产证上的名字而定,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持有或者一方所有的那么就是夫妻的财产;如果是父母的名字,则是父母所有。
⑻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男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感觉这样的提问没有什么意义
不要多想,想多了累
⑼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能共同还贷吗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