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贷款离婚后协议归对方还,而对方后来不还贷款,需要另外一方还吗
需要,起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1)夫妻有共同贷款离婚后一方逾期对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⑵ 如果一方欠贷款逾期离婚了,另一方可以马上去贷款有影响吗
如果是离婚了,但你们之前欠的贷款算夫妻共同欠款,逾期不还再贷款应该会审核不通过
⑶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协议离婚后由一方还贷款,如果还不上,怎么办
这种情况几乎只出现在设想中!因为还没到“还不上”前,离婚时分割财产就已经需要定下来房子的归属问题了!
如果他和她离婚前已经交了20万,也就是对于房子,两人各拥有10万,离婚时如果他要房子,就需要先拿出10万(具体金额还需评估市价)给她,之后才能独立拥有房子并且偿还房贷,如果这个钱都出得起,怎么可能还不上区区房贷呢?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决定先暂时共同拥有房子,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如果双方都拿不出这10万给对方,也不想共同拥有房子,就只能变卖折现后,两人分变卖房子的钱,那就不存在后面的一方还贷款。
除非第一种情况中,他原本拿出给前妻的钱后仍然有能力还贷,但刚好就被骗钱导致倾家荡产,无力还贷!那情况就和第三种情况下差不多,变卖房子。
变卖房子能拿到多少钱呢?例如交了20万已经交够20%的房贷了,如果房子能卖100万,变卖房子自己就能得20万。
⑷ 夫妻一方有不良贷款记录,离婚后配偶会被牵连吗
应该会!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前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不管是借出去的钱或是借进来的钱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理应由两人共同分配!!不过具体情况我不太知道!你去咨询律师吧
⑸ 夫妻双方有共同贷款,离婚后一方买房影响吗
你好,不会有什么影响,不过贷款可能在还未还贷结清的情况是比较难贷第二套的,当然你收入特别高,信用高的除外。
⑹ 夫妻共同贷款请问对征信记录逾期有什么要求
已婚人士贷款买房,夫妻任何一方信用记录不良,银行都会拒绝放贷。
以夫妻一方名义贷款买房,即使贷款人征信记录良好,若其配偶多次逾期还款,银行也会怀疑家庭还款能力及信用程度,在放贷时更加谨慎。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银行都会拒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调查贷款人征信记录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任何一方有过六次以上逾期还款记录,另一方信用记录良好,贷款买房也会被拒。
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⑺ 夫妻一方房贷逾期对另一方有影响吗
夫妻一方房贷逾期对另一方没有影响,因为房贷并不是夫妻必须共同还贷,可以一方还贷,另一方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