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房贷男方账户偿还,离婚需要分割吗
离婚原因,如果一方存在重大过失,比如家暴或者重婚,这些都不分割。财产归无过失的一方。
这个房子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结婚就是两个账户合并,即便是男方账户偿还男方账户买房,名字也是男方的,房子仍然是共同财产。因为男方账户里每一分钱都有女人的一半。所以,不要随便结婚,结婚意味着对对方负责。
需要分割的。加不加女方的名字,财产都要分割。除非一方放弃,或者双方通过协商签字同意,否则就是一人一半。
不过如果没有加女方的名字,男的可以在女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地把房子卖掉,然后把钱花了。这样离婚,女方就得不到钱了。加上女方的名字只是为了阻碍男方偷偷地单方面卖房。
不要轻易结婚,不要轻易离婚。代价都太大。
⑵ 婚后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但一方父母出首付和贷款。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住房产权,因为婚后买房,所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房产证是你夫妻谁名下,住房产权一人一半,
父母出资,如果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是你父母赠与小夫妻共有财产,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⑶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如何分配
1,离婚后如果所占份额在填存量房合同的时候有写,按合同为准,没写那到时候要协商
2,婚后财产为共同财产,贷款为共同债务,增值部分需协商,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⑷ 如何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行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从审判实践来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1)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由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款。
其中第(1)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上述第7条之规定,该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第(2)种情形,也可规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