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担保贷款法人要负什么责任
一、正面回答
1、公司担保贷款的,公司以法人财产承担担保责任,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对公司予以赔偿;
3、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如与公司财产发生混同,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析详情
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代为偿还。也就是说即使不是你借的钱,作为担保人你也有还钱的义务。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当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收到牵连。担保人如果去银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都会收到影响,因为银行认定存在担保贷款的负债,即使放款也不会有贷款利率优惠,这样一来增加了自己的贷款成本。
三、公司担保贷款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验资报告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借款担保申请书;
5、股东董事会同意申请借款担保的决议书;
6、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报告,本年度最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⑵ 公司贷款需要股东签字吗
公司贷款并不需要股东签字。企业用户申请企业贷款时,一般是要求法人签字。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此股东签字的话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而企业的法人的唯一的,从法理还是实务出发,只能是一个人担当。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国有企业有自主经营权决定为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⑶ 一人公司对股东借款担保需要决议么
法律分析:必须出具股东会决议,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董事会或者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⑷ 一个公司为其他的借款人做连带担保,公司必须出具股东会决议吗没有股东会决议这个连带担保有效吗
这个要看对内担保还是对外担保,公司如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对内担保的召开股东会议,经过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可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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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银行贷款股东会决议有什么作用
法律分析:在进行银行贷款的时候,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是公司借贷行为有效的前置条件,其作用是对公司的借款行为提供效力基础。在实践中,在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时,对于借款人是企业的,银行一般会要求提供股东会、股东大会出具的有关向该银行借款的决议,若没有决议,银行通常不会为该企业办理有关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