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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贷款几年后担保人没责任

发布时间:2022-08-28 12:52:01

❶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❷ 担保人超过几年不追究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因担保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一般保证: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2、无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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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要作为担保人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还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1、需要担保人具有为债务人代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其身份还需要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公民,满足这样的条件和身份才能作为担保人。同时如果是不能买满足这样的条件,也就是是不具有完全的债务偿还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是自然人,他们作为合同签订后的担保人,在之后又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为借口要求免除其担保责任的,这样的情况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

2、要作为担保人具体的也可以是个体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这样的根据民法中的相关规定的公民的一种特殊状态,也是可以作为担保人的。

3、就是有关于充当保证人的其他组织的具体要求,他们可以是依照法律登记领取了相关的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或是合伙企业;也可以是依法进行了登记并且领取了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或是中外合作经营的企业,但是同样也要求的是进行过依法登记并且领取了营业执照的企业;还有经过了民政部门核实并登记的社会团体,也能作为满足条件的其他组织;还能是乡镇、街道、村办的企业,只要都是经过了核实并且登记的领取了营业执照的,都是可以作为担保人的。

4、就是对于企业法人充当担保人的要求,如果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而且还没有经过法人的书面授权而去充当担保人的,这样的法人担保是不成立的,保证合同也就是没有作用的。还有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的保证,保证合同都是无效的。

5、作为担保人需要注意的就是,用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或是社会团体不能作为担保人,但是如果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是社会团体作为保证人,如果是没有其他的使保证协议无效的条件存在的话,那么其所签订的保证协议的就是有效的。

6、是针对于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是国际经济组织所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的情况下,在经过了国务院批准之后就可以作为其保证人,如果是其他的情况,就不能允许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

❸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人没有责任期限,还清后才可以不负担保人的相关责任。担保人可较后选择退出的问题。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也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担保人结束担保责任时间。
当欠款已还清,担保责任自动解除。若借款人去世,担保人需要按约定偿还债务。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所以,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唯一前提是债务人履行债务偿还责任,如果不履行,担保人就需要负责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延长,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期间早于、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是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是二年,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可以理解为一种可约定的除斥期间,在这断期间内,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过了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保证中的诉讼时效也就是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与一般诉讼时效相同,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规定,起算时间根据保证合同来确定,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可以想法院起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超出诉讼时效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没有免除,但是保证人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也可以说超出诉讼时效后,债务人丧失了胜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❹ 贷款担保人多长时间就不负连带责任了

法律分析: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由保证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连带保证的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间之日起6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❺ 给别人担保借钱,已过还款日期几年了,担保人还需担责任吗

  1. 如果在还款日到期之日后的半年之内没有找担保人要过钱,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话,担保人就绝对不需要再承担担保责任了。这是担保法规定的。

  2. 即使债权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半年之内要求过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在此后的连续2年之内没有找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起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仍然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了。这就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了。

  3.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❻ 超过8年时间,银行贷款担保人还需承担法律责任吗

1、对于你的保证,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2、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银行未对你朋友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你免除保证责任。
3、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如果你与银行未约定保证期间的,银行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银行未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的,你免除保证责任。
4、因此,你需要核实是何种保证,以及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是否还在诉讼时效内等。

❼ 贷款担保几年就没事了

法律分析: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❽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什么时候失效

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❾ 银行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法律分析: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❿ 借款担保人超过4年还有责任吗

关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该规定的意思是,借据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期满后次日起三年;未注明还款日期日期的,时效为二十年。
根据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同样还款责任的规定,题主到底还有没有责任,请自己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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