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做房产10成抵押吗
可以抵押但是做不到10成
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的金额及期限: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
4、最长期限可达30年;抵押包括商铺、办公楼、住宅、别墅、厂房、仓库等等。
房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
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评估报告;
3、房地产抵押银行贷款合同;
4、抵押人身份证(留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
5、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登记1天,初审2天,复审1天,审批3天,缮证1天,缴费、发证1天,归档。
Ⅱ 中国人民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都有哪些要求
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 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 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 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一般为“房龄+借款人年龄”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
申请贷款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
4、抵押房产有房地产证,产权明晰,可上市流通;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的金额及期限: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
4、最长期限可达30年;抵押包括商铺、办公楼、住宅、别墅、厂房、仓库等等。
房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
房地产抵押贷款登记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评估报告;
3、房地产抵押银行贷款合同;
4、抵押人身份证(留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身份证);
5、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受理登记1天,初审2天,复审1天,审批3天,缮证1天,缴费、发证1天,归档。
Ⅲ 民生银行房产抵押贷款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Ⅳ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了规范储蓄业务,发展储蓄事业,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抵押贷款)是以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存单作抵押,从储蓄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存贷结合业务。第三条储蓄机构(自办所、联办所)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后,可办理小额抵押贷款业务。小额抵押贷款的指标按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信贷资金计划执行。第四条小额抵押贷款只对中国境内的居民开办。作为抵押品的定期储蓄存单仅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华侨人民币、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记名)和外币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凡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抵押品。如上述存单被抵押而产生不良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责任。第五条办理小额抵押贷款须持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存单和借款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不得用他人的存单作抵押。第六条凭预留印鉴或密码支取的存单作为抵押时,借款人须向发放贷款的储蓄机构提供印鉴或密码,否则储蓄机构有权拒绝办理。第七条小额抵押贷款由储户向其存单开户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借贷双方签定抵押贷款合同,抵押存单交储蓄机构保管,储蓄机构出具保管收据。如存单开户所未开办此项业务,可向其上一级管辖行申请。第八条小额抵押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抵押存单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存单抵押,以距离到期日时间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九条小额抵押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元,每笔贷款应不超过抵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第十条小额抵押贷款利率按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确定,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贷款利率确定,利随本清,提前还贷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第十一条小额抵押贷款应按期归还。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储蓄机构将自逾期日起在贷款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超过一个月,储蓄机构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第十二条小额抵押贷款一般不予办理展期。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影响如期还贷的可给予展期。每笔贷款只限展期一次,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累计贷款期限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息,超过六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息。展期前的利息仍按原借贷双方签定的抵押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第十三条抵押存单存期内按正常存款利率计息。存本取息定期存款存单用于抵押时,停止取息。如抵押存单未到期而用于抵偿贷款本息时,应按提前支取处理,抵偿后剩余部分,可按原定利率和存期开始新存单。已到期的存款存期内按原定利率计息,逾期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第十四条储户按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凭存单保管收据取回抵押存单。若储户将存单保管收据丢失,可向储蓄机构申请挂失。挂失的手续,按《储蓄管理条例》有关存单挂失的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储蓄机构应妥善管理抵押存单。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由储蓄机构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如借款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原借款人签定的抵押贷款合同。若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储蓄机构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第十七条抵押贷款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各银行总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第十九条储蓄机构办理小额抵押贷款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如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人民银行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Ⅳ 购房合同能贷款抵押贷款吗
购房合同是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实践中,有购房合同就可以贷款了。按揭买期房都是用合同办贷款。二手房要先办出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理不了抵押贷款的。
二、办理抵押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二)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三)申请人的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四)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五)申请人有其它银行贷款的,还需要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六)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准备好上述资料之后,申请人需要到银行提交申请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
相关知识: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条件
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抵押贷款有两种:一是中国建设银行等受托银行使用公积金等房改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二是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利用银行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下列条款仅介绍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等的规定,个人申请住房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
(2)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3)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货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抵押的资产一般情况下都为借款人购买的住房或修建的住房,因为借款人中很少有人拥有其他的相当于贷款金额的财产)。
(5)对个人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的住房购买价格基本符合贷款行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帅评估价值(由于供款人购买的住房一般情况都要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因此如果住房的购买价格远远大于其实际价值时,那么贷款行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将该住房变卖所得的价款很有可能要少于借款人所欠的贷款,从而使贷款行受到较大的损失)。
(6)对个人发放用于修建自住住房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已取得所修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早于贷款合同终止时间;贷款项目已经取得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和城市市规划部门的批准(贷款项目已经取得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和城市市规划部门的批准,是指借款人修建自住住房已经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部门的《施工许可证》)。
(7)在商业银行开立有住房存款户(如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有住房公积金专户,公积金存款可与住房储蓄存款余额合并计算,但需持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存款余额必须在半年以上,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或先于银行贷款投入修建住房(贷款银行要求借款人必须至少有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30%的存款,以证明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同时也使贷款银行在行使房屋的抵押权时,变卖该房屋所得的价款能偿还借款人所欠的款项,因为贷款银行最多只贷相当购房款或修建住房投资额70%的贷款)。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我国的商业银行对个人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条件的规定大致相同,其中有些银行不需要单位或个人作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
Ⅵ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贷款种类和用途贷款的种类为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有房产,不得挪作他用。(二)贷款的金额和利率贷款金额大多数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三)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自由协商,约定还款方式。(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如果需要变更和解除,必须经过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暂行办法
第一条抵押贷款的对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均可以其自有外汇(包括从境外借入外汇)作抵押,申请办理人民币贷款。第二条抵押贷款的用途。可以用于流动资金,也可以用于纳入计划的国家资产投资。第三条抵押贷款的种类和期限。抵押贷款分短期和中长期两种。短期抵押贷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中长期抵押贷款为一年以上,最长不超过五年。第四条抵押外币的种类。用于抵押的外汇,目前限于美元、日元、港元、联邦德国马克和英镑五种。第五条抵押贷款业务除经济特区外,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中国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办理。第六条抵押贷款的申请。申请抵押单位应先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申报外汇、资金来源和数额,经核准后到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受托行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填写借款申请书。第七条抵押贷款的发放。抵押单位提出的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应与受托行签定《借款合同》。第八条抵押贷款的收回。贷款未到期,抵押单位不能提前归还。贷款到期后,抵押单位应归还原数额人民币贷款,受托银行退回原数额抵押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到期不能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抵押外汇归中国人民银行所有。凡以境外借入外汇做抵押的,仍由抵押单位对原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债本息的义务。第九条人民币贷款数额的计算。银行对抵押单位发放的人民币贷款,最高不得超过抵押品按抵押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价(买入价)所计算的数额。第十条银行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与抵押单位付的抵押外汇,相互不计利息。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Ⅷ 中国人民银行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暂行办法
第一条抵押贷款的对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以其自有外汇(包括境外借入外汇)作抵押,申请办理人民币贷款。第二条抵押贷款的用途。按照外汇来源的性质,抵押贷款可以用于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纳入国家或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三条抵押贷款的种类和期限。抵押贷款分为短期和中长期两种。短期抵押贷款,期限为3个月、6个月、1年;中长期抵押贷款为1年以上的,最长不超过5年。第四条抵押外币的种类。用于抵押的外汇必须是现汇,目前限于美元、日元、港、西德马克和英镑5种。第五条抵押贷款除经济特区外,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中国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人民币资金,由人民银行提供。收回的人民币资金要如数交回人民银行。此项资金归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管理。第六条抵押贷款的申请和审查。抵押单位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行地分局申报资金的来源、数额,经核准后方可向人民银行指定的委托行办理贷款手续。如系借入的外汇,应提交原借款合同和本息偿还计划。经受托行审查合乎贷款条件后,对超过受托权限的,应送人民银行审查。第七条抵押贷款的审批。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下简称省、区、市分行),应编报年底抵押人民币贷款计划,并在总行下达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内掌握审批贷款。审批时,外汇管理分局与人民银行协调配套。对小额贷款,人民银行省、区、市分行可给受托授予一定的批准权限。第八条抵押贷款的发放。抵押贷款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借款单位应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附格式)、一式三份,一份由经办银行凭以办理发放贷款手续;一份交外汇管理分局,办理抵押物登记;一份留企业存查。
委托办理贷款的手续费,按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规定计付。第九条抵押贷款的收回。抵押贷款到期后,借款单位要归还原数额人民币,人民银行退回原数额外汇,不受汇率变动的影响。借款单位不得提前归还抵押贷款。到期不能归还银行贷款的,抵押外汇归中国人民银行所有。凡以借入外汇作抵押的,仍由借款单位对原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履行偿还外债的本息义务。第十条人民币贷款数额的计算。最高不得超过抵押品按抵押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价(买入价)所计算的数额。第十一条抵押贷款的利息。人民币贷款与用作抵押的外汇,互不计息。第十二条抵押外汇的管理。抵押的外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各地抵押的外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在当地的中国银行设立存储专户。专户存储的抵押外汇利息,经人民银行签证后,由当地中国银行统一上划中国银行总行,存入人民银行外汇存款专户。各级人民银行收到当地中国银行的利息通知单后,统一寄中国人民总行会计司营业处。第十三条人民币资金的拨付和划缴。人民银行按照存款实际发放数给受托行拨付人民币资金。受托行收回的人民币资金,最迟于次日如数划缴人民银行。第十四条统计。增设“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项目,将“0234”、“0329”科目核算的数字,归属在这个项目,上报代号用“94”。抵押的外汇由各地外汇管理分局分别按“抵押外汇收入”和“归还抵押外汇支出”两个项目统计汇总上报。第十五条人民银行省、区、市分行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人民银行总行备案。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人民银行总行。第十七条本办法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Ⅸ 抵押借款合同协议书
抵押借款合同协议书模板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协议书模板,并保证共同遵守。
甲方(出借人)xx,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丙方(出质人)xx , 身份证号码:
丁方(保证人)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同意发放借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期限
1.1 甲方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给乙方用于正常生产经营。
1.2 借款期限为壹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时,由乙方无条件地将本金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计算。
2.2 借款利息由乙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 担保条款
3.1 股权质押担保条款:
3.1.1 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质押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3.1.2 丙方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1.3 丙方保证其为乙方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行为不违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连带保证担保
3.2.1 丁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行为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2 丁方的连带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律师取证费)
3.2.3 本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两年,甲方在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未向丁方主张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丁方的保证责任消灭。
四、声明与保证
4.1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应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已说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结的诉讼、仲裁和企业破产审理程序。
(4)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的下列事实:
a 、与乙方或乙方主要领导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c、乙方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向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抵押、质押担保等);
d、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4.2 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证: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报表、凭证等资料,上述资料没有重大遗漏。
(2)未经甲方同意,不将本合同项下债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五、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5.1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3.1.1项之规定,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好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并解除本合同。
5.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中所作的声明与保证中的任何一项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5.3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5.4 借款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约定事由被终止的,乙方应当自借款期限届满时或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应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以借款总额为基数,按0.5%的标准按日收取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条款及其它
6.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涉及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以法律规定为准)
6.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抵借字第_________号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借款种类为_________,借款用途为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放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约定利率不变;借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则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且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 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还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但如借款借据特别约定了当笔货款还款方式的,则当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依此约定。
第五条 抵押人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别约定如下: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之从物、从权利、孳息及赔偿金、保险金等物上权利。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则抵押人须为抵押物办理足额的保险。在抵押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人为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将抵押物权利凭证及保险单等交由贷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为抵押人办理全部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贷款人出示本合同条款于保险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见贷款人有特别代理权;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内的损失时,抵押人应将所得保险理赔款提前偿还相应贷款本息或交由贷款人进行提存。若抵押物发生毁损,抵押效力及于抵押物残值或修复后之抵押物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价减少时,借款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担保。
(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抵押人仍应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四)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负责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抵押条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情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有关抵押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则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不及时告知而使抵押权人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对展期后的贷款继续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并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据展期还款协议办理抵押物抵押登记相应手续,贷款人予以配合。贷款展期后,其利率按累计期限的现行利率档次确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4、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须经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归还的贷款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征得贷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和提前处置抵押物清偿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归还贷款人其他贷款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产遭受哄抢等事件的;
(7)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
(8)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选资金(本)的;
(11)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租赁、合资、兼并、分立、转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的;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地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一个月前书面告知贷款人的;
(13)发生偷(逃)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
(14)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依约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八条 合同的成立、生效与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人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应在本行(社)开设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该账户时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依约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划。
第十条 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贷款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信息系统上录入(查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
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借款借据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和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三)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抵押人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主要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贷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银行抵押借款合同范文节选!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抵押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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