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流程与扶持政策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流程与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银行等资金发放机构对各高校学生(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等)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大学生信用贷款。下面是我带来的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流程与扶持政策,希望对你有帮助。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扶持政策(新)
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贷款上限额度调高至20万元,财政贴息;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上限调高至30万元,财政给予贴息。
小微企业方面也加大了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一年内新招用劳动者,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200万元以内的贷款。对资产、营运、获利、偿债综合能力优秀的企业,额度可放宽至400万元。
其他方面:看看创业可享受哪些服务
【培训】创业导师免费培训
各地选派优秀创业培训老师,对本地区创业条件较好的高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鼓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进入校园开展创业培训。各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高校,要利用各种资源共同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指导大学生制定创业计划书和创业路线图,同时开展创业帮扶活动。
郑州政策: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可到郑州市创业指导中心参加3天的创业意识培训,还可以参加7天的创办企业培训。
【贷款】毕业5年内创业 可申请贴息贷款
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指导服务中心”,方便在校大学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鼓励为本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反担保。对毕业学年和近5年毕业的大学生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对有意创业和有创业项目的大学生要进行一对一指导。
郑州政策:郑州市大中专学生自主创业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贷款,财政贴息。
【补贴】自主创业大学生可申请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大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对创业团队主要为大中专学生、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给予2万元到15万元的扶持资金。
郑州政策:对毕业两年内的郑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可按相关条件申请创业补贴,标准为一次性8000元。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流程如下:大学生或大学生“村官”准备好材料后,可以向本人所居住的社区劳动保障小额担保经办部门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提出申请,再依次提交人社部门、担保机构等审核,最后由银行发放贷款。
郑州大学生创业贷款额度
在贷款额度方面,大学生创业也享受到比一般创业人员更高的额度,一般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但高等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每人贷款最高可达10万元。但需要注意的是,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创业项目只包括商业类、服务类、加工制作类、种植养殖类;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是不在优惠贷款范围内的。
大学生贷款政策详解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的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需要准备的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审批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
5.一寸照片两张;
6.本人档案需移交到人事局毕业办。
申请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步骤:
第一步:申请。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由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
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❷ 党中央国务院鼓励创业和创新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哪些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投入,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八)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
(九)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十)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十二)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特别是对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以省级为基础、全国一体化的就业信息化格局。建立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三)健全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
(二十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十五)保障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政府间促进就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建设,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强化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加大就业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❸ 如果你要贷款创业,必须要有什么样的思想准备呢
成功与失败都有可能。
首先要去申请贷款,一份标准格式的申请书(银行有),除了客观内容的填写,最重要的是两部分,
一是一定要写成熟一些,让银行相信你
有很好的前景,有能力偿还利息和本金;
二是价值,一定要写客观一些,能提升些无形价值最好,让
觉得这笔贷款放出去风险不大。
然后银行自然会做
,如果你是首次贷款,一般银行会压缩你的贷款额,压低你
的价值等。这你只能接受或放弃贷款,数额不大的话,一般没有什么谈判的可能。
然后银行才会根据你申请中对资金用途的过程来逐步放款给你,这其中还有部分银行根本就不会给你,作为
保留在银行,所以在国内向银行贷款,并不是找银行借钱来做自己想做的,而是银行让你做银行想让你做的,并获取你大部分的利益。
所以如果贷款来创业,风险很大,一般不建议这样。贷款更多是你有雄厚的资本,但为了银行能帮助你,向你提供一些服务和资源,所以你假惺惺的以钱不够的理由向银行借点钱,然后以利息的方式多还些钱给银行,以买去一些服务的过程。
贷款要去你用以抵押的固定资产所在的地方,也就是广西去办理的。你开店不能作为抵押的,除非房产是你的。。。公司本身虽然可以做
,但也是需要有固定资产抵押的。。。
想开分店,建议找朋友借钱,或与同行的人合伙,如果你对自己有信心,建议民间去借,会高效灵活很多,其实代价并不比银行的高。
要贷款创业,首先要做好创业还贷,因为贷款是借他人一桶金,你必须要做好把这桶本金再生一桶利金的具体方案,要不我建议你别打贷款的主意。古人言,借钱还钱,天经地仪,借鸡生蛋本意为利。商人无利不起早,利是经商人之本,商者无利不为,无道不利。。。
做好失败的准备,和抗压能力。
专业技术和启动资金
不需要!
必须要有失败的准备,如果失败了怎么办,必须要有思想准备。
创业贷款申请所需条件: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3)助推创业担保贷款开展扩展阅读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确保创业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2018年10月23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通知要求,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依托现有信贷管理系统,加快履行内部程序,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现有贷款业务品种中区分“创业担保贷款”品种。
二是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区分10类借款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通知,各经办银行应将本行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时,应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数据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数据。
贷款创业你要做好 失败的心里准备 !!
但是,贷款创业,失败的风险太大!!!
首先创业有风险,你的创业想法没有得到验证!有可能一下成功,也有可能细水长流,更有可能血本无归!!!!
如果你创业是在已经在一个领域里面做了一段时间,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只是由员工变成老板,那么应该拼一把,因为我们该年轻,还允许失败!!!
你要注意,我这说的不是考虑成功怎么样,我说的是年轻允许失败!! 商场上必须未言胜先言败 !!!
贷款创业,你要考虑创业的回报率是多少,也就是你1万块钱,投进去,你的能挣多少钱?多长时间挣这些钱?你每个月需要支出是多少?房租水电员工工资,还有银行的贷款利息!!!!你还要考虑你需要的流动资金是多少???
现在是市场经济,你投入进去,得到市场的认可,产生利润,需要时间的积累!
综合上面的问题,你要考虑清楚,你的创业项目,你的回报率是不是值得???
创业成功了,大家都高兴!但是一旦失败,你所要承担的不只是生意失败,更要承担贷款的利息,你以后除了自己的生活之外,还要努力还贷款,不然催款电话,迟早会让你崩溃!!!
贷款创业风险太大,给资金链带来一定的负担,资金链断裂,那么你的创业就很可能因为这个而失败!!!
我鼓励每个怀揣梦想的人去创业!!但是我不赞同贷款创业!! 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钱少了,也可以创业,盲目自信,贷款创业不可取!!积少成多,先积累经验和资金 ,有一定基础,扩大经营规模时,可以适当的贷款,引进资金流!!!
创业如同下象棋,不止要看到下一步怎么走,还要考虑下边的三步,甚至七步怎么走!!!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我是相守一生123, 每个想创业的人,可以和我聊聊,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建议!欢迎大家来一起讨论!
面对压力的勇气
❹ 央行营管部: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 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
10月21日,人行营业管理部召开2021年前三季度北京地区货币信贷工作通报会,传达人民银行、北京市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货币信贷工作。
会上,人行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杨伟中指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在京金融管理部门与辖内各金融机构一道,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首都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努力服务实体经济,强化政策引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创、文化、高精尖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联合12个部门出台《进一步完善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持续深化政策服务体系;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北京试点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指引》,将经办银行由1家扩围至14家,助推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会同北京银保监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首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联合市经信局,指导北京银行创新推出专门支持高精尖中小微企业的“高精尖”双益贷产品,实现货币政策工具、政府性资金、信贷资金三者的高效联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辖内各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金融支持首都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9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6万亿元,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9.5%,其中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27.1%,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8.3个百分点;人民币存款余额19.6万亿元,同比增长6.8%,两年平均增长9.1%。9月,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4.59%,创历史新低。1-9月,通过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累计投放资金922.3亿元,同比增长17%,支持市场主体5.1万户,同比增长59.4%。
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对下一阶段货币信贷工作做出部署。会议要求辖内各银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确保信贷投放同经济增速相匹配。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用好央行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准确把握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要求,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积极支持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文化与金融示范区建设,在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上做好“加法”,更好发挥金融对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因地制宜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新模式。
人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马玉兰主持会议。人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姚力通报了前三季度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情况,并对做好下一阶段货币信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北京地区38家中资银行的77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❺ 人社厅发〔2016〕24号
长寿人社发〔2016〕24号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2/16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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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问题,积极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的人员范围、行业范围、贷款额度、街镇职能职责等调整。
(一)人员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行业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行业范围调整为:除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均可享受贷款政策,具体项目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优先扶持国家鼓励产业、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
(三)贷款额度
1.把政府鼓励类行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项目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5万元,10万元部分由中央、市、区县按规定给予贴息,超过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2.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街镇职能职责
各街镇承担政策宣传、为经营地在辖区内的借款人出具种植(养殖)证明、担保人非低保户证明等工作,不再具体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其他业务。
二、贷款期限和贷款担保管理
(一)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延长贷款期限,放宽贷款次数。允许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的个人二次贷款,二次贷款实行一年一贷,贷款者需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重新申请,最长不超过两年;新吸纳前述五类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多次贷款。
(二)将区内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市属以上企业正式职工的个人担保额度提高至15万元。
三、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管理
在区就业局开设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绿色通道,设置就业失业登记窗口,专门为农村户籍的贷款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四、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之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后期如国家出台新政策,涉及本通知相关条款的,以新政策为准。
❻ 如何用好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政策是国家及各级政府为保护创业者所出台的一些鼓励、支持政策。用好创业政策,正确合理地运用创业政策,可以使创业者的创业征途更加顺利。用好创业政策,须要注意三点:
(1)树立正确的政策观点
创业政策是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为支持创业者的创业所提供的相应政策,带有很大的政策导向成分,既是政府对创业的态度,也是创业者的助推剂,但不是创业的万能药,任何人都不能靠政策创业,也不能为了享受政策而创业。这是用好创业政策必须树立的理念。创业首先必需一定的条件,一定的基础,在研究市场、看准市场商机的同时,去选择创业,并适时地通过创业政策为自己服务,就能让创业者更好地走上创业之路,走顺创业之途。
(2)选择适合创业者自身的政策
每个创业者创业方向和创业特点不同,每项创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也不同,创业者在利用创业政策时,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政策,即适合自身的创业条件、适合自身的创业行业、适合自身的创业类型、适合自身的创业过程。
(3)发挥政策的实际效应
在选择了适合自身的创业政策后,要切实发挥好政策的实际效应,使政策的运用能真正降低经营成本,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经营能力,为实现企业的发展壮大做贡献,使企业走上长期发展的道路。
❼ 央行营管部: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 保持房地产信贷有序投放
10月28日,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微信公众号显示,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日前召开2021年前三季度北京地区货币信贷工作通报会,传达人民银行、北京市有关会议精神,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货币信贷工作。
会上,人行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杨伟中表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在京金融管理部门与辖内各金融机构一道,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首都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努力服务实体经济,强化政策引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创、文化、高精尖制造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联合12个部门出台《进一步完善北京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行动方案(2021-2023年)》,持续深化政策服务体系;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北京试点银行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指引》,将经办银行由1家扩围至14家,助推创业担保贷款增量扩面;会同北京银保监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北京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动首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联合北京市经信局,指导北京银行创新推出专门支持高精尖中小微企业的“高精尖”双益贷产品,实现货币政策工具、政府性资金、信贷资金三者的高效联动,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辖内各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金融支持首都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9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6万亿元,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9.5%,其中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增长27.1%,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8.3个百分点;人民币存款余额19.6万亿元,同比增长6.8%,两年平均增长9.1%。9月,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4.59%,创历史新低。1-9月,通过各项货币政策工具累计投放资金922.3亿元,同比增长17%,支持市场主体5.1万户,同比增长59.4%。
此外,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对下一阶段货币信贷工作做出部署。会议要求辖内各银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确保信贷投放同经济增速相匹配。
继续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用好央行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准确把握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要求,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业务,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积极支持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文化与金融示范区建设,在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上做好“加法”,更好发挥金融对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因地制宜探索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新模式。
❽ 加大资金投入方面政府,企业,银行要怎么做
落实社保稳岗政策,兑现企业奖补资金,加大创业担保扶持。
落实社保稳岗政策。将新增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企业用工补贴等新增稳就业保就业资金纳入预算。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加大创业担保扶持。支持商业银行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投入,新增开办创业担保贷款商业银行1家,投入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新增创业贷款贴息资金。加大创业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对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优先给予支持。兑现企业奖补资金。对承租并实际使用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