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后, 房产证在银行还是在房管局
房子抵押给银行时,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办理抵押手续之后,可以拿到贷款。办理抵押后,房产证会在房管局里面进行备案最后房产证留在银行。
⑵ 贷款应该谁还,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
婚后购房,男方首付,贷款由女方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⑶ 按揭贷款买来的房子的房产证属于谁
房产证还是你的名字,只是抵押在银行。属于冻结状态
⑷ 按揭还款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是按揭人还是银行理由根据
按揭还款期间,房屋所有权归银行所有,但使用权归按揭人手里,按揭人在贷款伟还清之前只可以居住或出租,不能抵押或者转让。按揭的房子的房产证是不放在银行的,是在按揭人手里。 但贷款之后,土地局会给银行开具《他项权利证》由银行保存,并给你的《产权证》做抵押登记,《产权证》就可以被按揭人拿走。 《他项权利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有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拓展资料:
1、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①、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 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②、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 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③、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④、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
2、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3、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
⑸ 贷款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你具有所有权,同时具有使用权,但是你没有处分权,大部分的权利是在银行那里
⑹ 请问进行房产证抵押贷款后,房产证是放在银行那里吗还是仍然自己那里
你的贷款是用房子做的抵押,所以房产证一定抵押在银行。不可能还在自己手里。
⑺ 按揭贷款的房子所有权属于谁
法律分析:按揭贷款的房子以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名字为准,所登记的人则为房屋的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⑻ 欠银行贷款房子抵押后房子产权是谁的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⑼ 办抵押贷款房产证是抵押在哪里的
抵押在银行,进行房产证抵押贷款后,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交给银行收押。等抵押贷款全部还完,到银行办理解除抵押后,房产证正本会退回给借款人。
【拓展资料】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