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业担保贷款法人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为债务担保的,属于公司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❷ 装修房屋用公司法人章能担保贷款么
不可以。
担保贷款需要出具股东会决议,法人签字等。股东会决议的出具要与章程一致。
❸ 法人要拿公司做担保给她个人贷款我没同意也没签字银行那里能给她贷款出来么
不能。
贷款指国家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按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划可分为信用和担保贷款,按贷款的使用对象和用途可分为农村工商、消费贷款等,按个人贷款的种类可分为个人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❹ 以公司名义贷款,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借款的,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是法人代表个人使用的,公司可以向法人代表追偿。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应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且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之一,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责任;若只是单纯的法人代表,则可能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不过主要以贷款合同上标注的担保措施为准的。若贷款合同上注明是公司担保,申请的企业贷通常是以公司资产进行还款,要是公司破产了,就清算公司财产来还款。而要是由法人代表对贷款进行担保,那么公司还不上,法人代表就得用自己的财产还款,可能还会追诉法人代表的家庭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❺ 公司法人股东能否为本公司借款提供保i正担保
应该是可以的。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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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法人有担保农行税e贷可以做吗
可以。
有法人担保的农行税e贷是可以做的。因为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所以可以做。
一般如果企业根据纳税情况在农行获得的信用贷的话,是属于信用贷款的,所以农行肯定会要求相关的法人代表签字,而且每次提款的时候很有可能要通过法人的手机银行获得授权。
❼ 公司法人给个人担保贷款,是否会对公司有影响
该种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因为从法律上来讲,公司与公司法人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主体,因此不会影响到公司的
❽ 公司可以抵押吗
法律分析: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当然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公司抵押贷款是指作为借款人,公司以其所有的不动产作为抵押物,以获得银行的贷款的方式。一般需要以下的文件办理抵押贷款: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2、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3、公司适当的营业额。具体文件要求,还要根据每个银行的抵押贷款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