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抵押贷款的房子要拆迁怎么办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如果产权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抵押人应当以调换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并与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
如果抵押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产权人补偿。
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由拆迁人参照产权争议房屋的拆迁规定实施拆迁。
⑵ 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了,但是现在要拆迁,拆迁款算谁的为何
房产抵押贷款是目前所有贷款类型中最受银行和借款人喜欢的一种方式:对于银行来讲房产的价值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是所有抵押物中出现贬值的可能性最小的抵押物;对于借款人来讲,有房产作为抵押比起单纯的信用借款而言,在流程上、资料提供上更为简便和快捷。
最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一些“老破危小区”也面临着拆迁和改造,那么一旦出现抵押的房产面临拆迁的情况,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呢?首先,先纠正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抵押后的房产依然归借款人所有很多人会误认为抵押后的房产就是银行所有了,直到借款还清且解押后才重新归借款人所有。
其实以上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借款人依然对抵押后的房产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银行行使的是“他项权利”,房产仅仅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物,是敦促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偿还的一种保障而已,银行对房产既不拥有所有权、使用权,也不对房产拥有处置权,除非是借款人借款合同违约,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触发银行对房产的处置权后,银行才能将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现。
而且拍卖变现的资金依然用于债务偿还,变现高于应还款本息的则剩余部分归借款人所有;变现低于应偿还本金的,不足的缺口还需要借款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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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抵押房产贷款后的房子可以拆除重建吗
已经办理了银行抵押贷款的房屋,在经过抵押银行协商同意后,可以拆除重建,但需要重新提供抵押物。
⑷ 按揭中的二手房突然要拆了有什么影响
1、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
住房按揭贷款属于借款合同,在法律关系上是借贷关系。房屋征收拆迁是政府行为,不影响双方债务关系。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拆迁也不会损害你的财产权。借贷人可依照合同继续执行,也可以自己掏钱提前还清房贷。
2、如非货币补偿,拆迁方要协助拆迁户与银行进行债务清理,或者转换抵押物。
拆迁之前,必须要厘清与房子相关的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如果不是货币补偿,拆迁方需要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利。所以,对非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优先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重新与银行签订一份住房按揭贷款协议。
二手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
5、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⑸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房子假设碰到要拆迁怎么办
抵押贷款的房子。假设遇到拆迁。拆迁时肯定要给你拆迁款。 最好的办法是用拆迁款去还贷款。
⑹ 抵押房屋 如遇拆迁怎么办
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抵押权随着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按此逻辑,随着设有抵押的房屋被拆除,抵押权也应当随着房屋的灭失而消灭。
但是抵押权有其特殊性,在房屋拆迁后,抵押权并不因此而消灭,而是转移到房屋拆迁后的补偿金或者调换的产权房上。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在设有抵押的房屋拆迁时也要参与到其中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
由于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可以依据不同的补偿方式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则应当与银行协商先偿还债务,使原有抵押权消灭。也可以与银行协商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补偿款放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那里,作为抵押财产。
第二、如果屋拆迁采用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则将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和银行可以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如果和银行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抵押协议的,则由拆迁人参照产权纠纷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即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还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与银行重新达成抵押协议,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这种措施和第一种措施中偿还债务、消灭抵押权都使得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消灭,所有权恢复到了完全的状态,此时,可以依法自由选择补偿方式。
(6)房屋抵押贷款后房屋拆除扩展阅读
抵押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产抵押
⑺ 抵押房产贷款后的房子可以拆除重建吗
抵押房产贷款后的房子拆除重建的,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提供与抵押房产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银行可以主张自己提前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一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或提供担保遭到拒绝时,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⑻ 房子还有贷款,但房屋面临拆迁怎么办
房子还有贷款,但房屋面临拆迁,此时主要的问题有两个:
一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
业主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也就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出现抵押物消失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二是和拆迁方之间的拆迁协议
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8)房屋抵押贷款后房屋拆除扩展阅读:
一、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2、自行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3、委托拆迁。
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二、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⑼ 抵押房屋被拆迁该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具体操作也有不同。
1.抵押房屋拆迁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
如果抵押房屋拆迁,选用了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拆迁人有权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有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有的地方则有具体规定,对没有在拆迁期限内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清偿原债务的,对其补偿款由拆迁人交公证机关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
对货币补偿的抵押房屋拆迁,需要做以上规定,是因为所得的赔偿金应属于抵押财产。根据这条规定,房屋抵押权因房屋被拆迁而消灭,其补偿作为抵押财产使抵押权人的合同权益得到保障,担保的法律意义得到体现。
2.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
如果被拆迁人在抵押房屋拆迁时,选用了产权调换方式,其补偿操作应注意以下两点: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房屋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登记生效。否则,拆迁人不得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即使订立也因违反担保法的规定而无效。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抵押房屋拆除未达成新的抵押协议,一般情况下是被拆迁人方面的原因居多,主要是原抵押合同持有异议。对此,抵押权人应及时提起诉讼,避免债权落空。当然也有被拆迁人主动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原抵押合同无效或撤销原抵押合同,维护自身之合法权益。
在建工程拆迁纠纷的处理
实践中,抵押房屋中还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情况,就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尚未竣工就遇上拆迁的情况。而在建工程除向银行贷款作为抵押外,还可能存在拖欠了工程款和已预售的情况,对该种房屋拆迁产生纠纷的处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和相应的司法解释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亦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在建工程遇上拆迁时,无须折价拍卖,也是按市场估价计算补偿金额,但该在建工程的补偿款应按下列顺序处理:
1.如果该建工程尚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在拆迁补偿时,该补偿金,施工单位有优先受偿权,而不能给先支付抵押权人或抵押人。
2.如果该在建工程不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但既已抵押,又已预售。作为购买房屋(在建工程)的购房者,其善意购买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如已付清全部或大部分房款后,遇上拆迁,其已付购房款应在拆迁补偿金额中优先退还。
3.如果该在建工程既不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也未向社会发售,那么除非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否则该拆迁补偿款应优先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否则拆迁人将与被拆迁人连带清偿原抵押借款的本息。
⑽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期间拆迁怎么办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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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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