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垫资解押按揭房全解 这三重风险你知道吗
“我看中了一套房,但是这套房还在按揭中,我该怎么办?”“有套按揭房不错,我垫资帮房东先解押再过户,有没有风险?”按揭房,顾名思义,指的是房东通过按揭购买,但是目前贷款还没有还清的商品房。此类房产,按理说房屋产权已经抵押给银行,无法出售,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种种原因,不少房东将此类房产挂牌到二手房市场出售,而且成交情况还不错。
看中按揭房
朱女士也看中了一套按揭房,这套房是房东2009年购买的,刚还贷三四年,现在说因为孩子出国要用钱而卖房,而她对这套房也很满意,不过如果购买,朱女士大概要先拿出40万元,帮房东垫付按揭款以解押房屋。“40万不是小数目,我也得去借,重点是这样到底怎么操作、怎么规避风险?”
其实,看中或购买按揭房的情况,在二手房市场并不少见。据多家中介机构介绍,买房是大宗消费,七成以上购房者都是靠按揭贷款购买,其中又有不少房东因种种原因,在尚未还清贷款之时就出售房产,因此目前市场上流通的按揭房还是蛮多的。
找担保公司借款 需缴交一定手续费
对于购买按揭房的情况,由于卖家的房产还在银行抵押,需要还清尾款才能解押,而有些房东不愿意出钱还清贷款,或手上资金不足,无法自行还清贷款。
因此,目前行业内的普遍操作方法是,在买卖交易时,双方先签订一份协议,而后由房东到银行刷出流水单查询还贷余额,而买家则先支付房款的首付部分,给卖家进行还贷解押。等到房屋解押之后,买家申请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当然,如果碰到买家一时也无法拿出大笔资金,或者买卖双方都觉得风险大的情况下,他们会选择找担保公司帮忙,不过后者会收取一定的费用。据了解,目前泉州担保公司有些是按照每笔借款来收费的,一般每笔收取3%的手续费,有些则根据时间长短来区别收费,即如果产权解押当天就可还款给担保公司,就收取1.5%到2%的费用,如果要等银行放款了再还款,则要收取2.5%到3%的费用。也就是说,借款时间越长,费用越高。
垫资解押按揭房 有三重风险
“如果不是非常熟、知道对方底细的朋友,最好别购买按揭房。”熟悉垫资解押按揭房的过程和风险。正常情况下,房产要提前还款并解押,需要提前一个月和银行申请,还清余款之后,正常解押还需要一个月时间,随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中间这段时间的风险无法预估”。
最主要的风险,在于买家帮卖家还清贷款后出现,一种情况是卖家反悔不卖,另一种情况是在买家已垫资解押房产,但还没有办理过户的这段时间中,房东出现了债权债务纠纷,另外就是卖家恶意诈骗。当然,第三种情况较为少见,而第二种情况的风险最大。
房东有没有债权债务关系,往往无处可查。在规避此类风险时,多数人依赖于公证,而实际上,公证只是将房屋的一些行使权力授予买家,而产权归属的性质并不会发生改变。也就是说,万一房东有债券债务纠纷,法院将该房产冻结,而买方即便是已经缴交房款,也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
特别提醒:注意每个细节 最好知房东底细
如果非要购买按揭房,并且需买家垫资解押房产,那么买家只能尽可能地规避风险。叶丹冬表示,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应该详细约定好具体的违约责任,如果碰到卖家反悔不卖的情况,可以按照购房合同来处理。
此外,买家决定垫资解押房产时,最好房东是值得信赖的熟人,至少对房东知根知底。同时,从多方面尽可能多地了解房东的债权债务关系,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与此同时,还要注意一些关键点,如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能否顺利过户等。同时还要注意几点,一是买家垫资还贷时,要让卖家写一张首期款收据(垫资款),而后最好陪同卖家到银行办理还贷手续,以防止垫资款被卖家转走。
房屋解押之后,买家可以申请贷款时,如果因为卖家的原因导致贷款不成,那么可以追究卖家责任。不过,这一点要在合同中进行责任约定。同时在合同中还要约定,办理过户时,卖家应配合买家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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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抵押房子买房子有什么风险
有抵押的房子能买吗?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抵押的房子只要我们还完完成就是可以买的,而且根据我国《担保法》,抵押房可以进行买卖。
购买抵押房存在哪些风险?
1、如果卖家(债务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者购房者,转让行为无效。《担保法》中规定:抵押人(卖家)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物权法》中也规定,抵押人(卖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抵押人(卖家)一旦要将已经抵押的房屋卖出,并需通知债权人和买家,待双方同意或了解情况后才可进行买卖交割。
2、存在多重抵押。购买抵押房时,要警惕抵押人(卖家)把房屋进行了多重抵押,就是说,他可能不仅是把房屋抵押给了一家银行,可能是多家银行,更可能涉及民间借贷。这种情况下,就涉及多重债务关系,各方利益冲突,到时候剪不断理还乱,讲理都找不着地方。
3、退房难。如果你发现了购买的房屋是抵押房,想要解除关系,可不是那种容易的。或许要求你支付违约金,又或许牵扯多方利益,到时候,别房子没得到,反惹一身腥。
『叁』 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有哪些
用房子抵押贷款是目前常见的贷款方式,房产作为不动产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会影响房产的使用价值。但任何经济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作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贷款最大的风险在于不能按时还款所造成的银行收房的风险。银行作为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必然会采取执行担保物来实现债权,而作为债务人来讲,这时可能面临自己及家人无家可归的风险。因此,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用房产抵押贷款时,首先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一些民间的贷款公司虽然放款比较快,但是利息相对较高,而且在催讨债务时手段相对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规定。其次,要合理评估贷款用途及资金风险,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贷款,如果资金用途风险很大,很容易出现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这样会产生较高的逾期费用;最后,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时,其价格相对较低,会产生资产缩水的风险。
『肆』 房产证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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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伍』 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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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卖房者将房屋抵押贷款,现卖房时要求买方垫钱还贷款取回房产证后才办理过户,买方如何规避风险
你买方也说不上是垫钱
,只要是买就都需要给钱的
,原来有贷款的房子买卖都有这个过程
,就是必须首先需要偿还贷款
,你可以用付定金的形式来解决
,要卖房方签写定金收条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
,要求在预定时间内
办理房产过户
,要求房屋共有人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名认可
,逾期视为违约
,定金双倍返还
,。定金数额可以在总房款额的百分之20以内
,受法律保护
。
『柒』 急:买二手房,房主要全款。中介就说他们先垫钱我再做按揭。这样有什么隐患吗
这样对于你没有任何隐患.中介先垫付的相当于中介承担了风险.你就是正常按揭过户.不过付首付之前:
1.要先确定房屋产权没有任何问题.产证清晰无抵押.如有抵押要提前告知
2.产权人无纠纷.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双方都要同意出售并签字.
3.确定房屋价格.有些不太正规的中介利用垫付来赚取差价的也有.
有什么问题可以私聊咨询我
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交易,现在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现象,其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00万元金额(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3%收取;超过10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
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0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00万元×3%=3万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3万元整。
再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100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
中介费=1100×0.5%=5.5万元
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5.5万元整。
1、营业税(税率5.6% )
根据财政部2015年3月30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均应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
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注: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另注: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3、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 )
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只要是首次缴契税都可以享受优惠。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捌』 房产抵押的有哪几方面的风险
基本上所有的商业行为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房产抵押也不例外
一、房产抵押贷款的外部风险
1、评估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前可充当抵押物的资产越来越多,并且行业跨度大,因此,对于抵押物的评估,各家银行纷纷借助于评估机构。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银行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2、租赁权对抗风险。
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二是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信用社即使获得了产权也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登记风险。
一是虚假登记,抵押贷款至有权部门进行登记是保证贷款合同生效和优先受偿的必要条件,但当前却存在重复登记,以及登记部门的个别人员出具虚假登记证明的问题,造成贷款出现纠纷时,信用社无法对抗第三人,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一物多押”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4、优先受偿风险。
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但这也存在例外情况,一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6号,明确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二是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45条第1款规定:第“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担保物权这种私权力。
5、抵押物价值风险。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价格波动频繁,特别是近年来房产价格急剧上升,而目前楼市又不景气,因此房产价值较难以把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当前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6、变现风险。
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
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三是执行难。
由于一些贷款人诚信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当其经营出现风险时,则开始偷偷低价变卖抵押房产,而一些人由于贪图便宜,便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后便实际占有,这种情况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信用社起诉申请执行时却效果不大,往往发生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内部风险。
1、风险意识差。
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总认为抵押贷款风险小,所以从贷款调查、审查,以至贷后跟踪检查等各个环节都放松警惕,把关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意识。
2、责任心不强。
个别信贷员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只看下(连审查都谈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权证,然后就由客户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登记事宜,等客户拿来他项权证时,就直接发放贷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虚假证件、虚假登记的情况层出不穷。
3、贷后管理松懈。
由于缺乏风险防范和责任意识,一些信贷员贷后根本就没有进行跟踪检查,致使当抵押物被偷卖、转移时,还毫不知晓。也正因贷后管理松懈,因此当抵押物发生变质、价值降低等情况时,也未能及时采取相措施,最后致使贷款形成风险。
4、缺乏相关法律知识。
当今的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如果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最后往往易造成抵押无效或无法实现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