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担保人能否免除担保责任
所谓的担保期限,是应该在判决前在开庭时向法院提出抗辩意见的,现在已经“法院下达了判决书.......下达了限制高消费判决”,不适用你说的抗辩意见啦,现在提出来法院不会采纳。
既是有生效判决,只能设法执行,当然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几年后仍无法执行案件,案件可能暂时中止执行。
如果拍卖了相关财产,执行到位,也可以案件执行结案,以上均不再列失信被执行人。
❷ 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未到期的情况下可否撤销担保
一般是不可以。如果银行同意贷款方更换担保人,原担保人可以撤销担保。但是一般不可以。
❸ 借款担保人如何撤销担保
根据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借条上担保责任的解除,按欠条约定的时间,超过时间责任解除。
❹ 贷款人逾期没还,担保人能取消吗
你好
可以。
银行将客户逾期情况分为几个等级,如一级(禁入),二级(次级),三级(瑕疵)、四级(正常)。
港资银行在中国内地的分行受理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根据贷款申请的诉求,发放人民币贷款或港币贷款;
1.人民币贷款的年利率是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的上下浮动不超过百分之三,按现阶段的情况,一般上浮,可以达到年贷款利率百分之七到九,人民币贷款年限,各家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控制要求自行决定 。
2.港币贷款的年利率是银行根据香港的规定决定,年贷款利率是百分之三到四之间,贷款利率比人民币贷款利率低一半;
港币贷款比人民币贷款的差别,以同样贷款100万价值的人民币来计算,一年可以节省银行贷款利息3-4万,对于广大的创业者来说是不错的选择。
(4)贷款担保人未满期限能否取消担保扩展阅读:
贷款人信息权是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信息。它的主体是贷款人,通常为银行,对象是借款人(有时还包括担保人),标的是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行为,其内容是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信息的权利。它是一种对人权、相对权、请求权,属于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也是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权利。
贷款人有权知悉借款人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贷款合同签订前有关借款人以往的资信情况、负债情况、经营能力及发展前景等信息;
❺ 担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担保吗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若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
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
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5)贷款担保人未满期限能否取消担保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保证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❻ 贷款担保人责任:担保是否有六个月的期限呢超过6个月是否可以不负担保的责任呢
您好【回答】
担保期限已经超过六个月的,如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责任已经免除;如果是提供一般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责任免除。具体按下列方式计算确定:【回答】
1、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回答】
2、提供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回答】
你好【提问】
你可以看一下我发送的哦【回答】
可以打电话给你吗?【提问】
这里是文字咨询平台哦【回答】
那就算了【提问】
您可以看一下,我给您发送的您的问题已经给您回复了【回答】
❼ 银行贷款担保人,在贷款未到期的情况下可否撤销担保
一,在为他人担保的时候,担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种关系,担保人有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借款人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可以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可以要求借款人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担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过程中,必须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可以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❽ 贷款期限未到,贷款担保人能否退出担保
您好!(1)如果贷款还没有放、买车的合同还没有履行:可以找银行或其他贷款人声明不愿意再担保、请求撤销担保,在贷款还没有放出时银行有可能为减少风险而不再放款、撤销您的担保、要求他重新提供担保的。
(2)如果贷款已经放出:您无法退出了,只能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的,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您就是连带保证了,只要他不还钱您就得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