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人中的担保人的作用
在法律上,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就是写担保书时在书上必须注名是一般担保,在法律上只承担一般的责任;没注名一般担保的就默认为连带担保,在法律上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一般担保就是自己不必为债务人承担经济上违约责任,简单的那你的例子说就是你没钱还贷款,那怕拿你的房子来抵押他都不用出钱帮你还。所谓连带担保就是,你用你所有的现金还还不够时,余下的由他来补,不需要用房子做抵押。不知道你的担保书是怎么写的,建议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2. 银行贷款担保人什么意义
担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3. 担保人起什么作用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在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贷款担保人意味什么
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贷款偿还义务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即在担保金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 银行贷款要担保人,担保人是干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5)贷款时担保人起什么作用扩展阅读:
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贷款担保人-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大网
6. 银行贷款要个见证人,起什么作用,跟担保人意思一样了不
不一样的,
见证人一般只是对合同的真实性提供见证作用,一般无特殊约定,无其他责任吧。
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责任,比见证的人的风险大很多。
建议签订前明确见证的人责任,有无其它特殊约定。
7. 分期付款,担保人起到什么作用
担保人起保证借款人不还款时的担保作用。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7)贷款时担保人起什么作用扩展阅读
一般保证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可见,先诉抗辩权的存在使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成为一种纯粹的补充责任。
同时,债权人仅于诉讼外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后即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亦有权拒绝其主张。债权人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并经法院强制执行,这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一项权利,保证人既可以选择行使,也可以将其放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不管保证人的主观意志如何,保证人均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权利的。
8. 银行贷款要担保人,担保人是干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借款人与担保人的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承担还款的责任。
9. 借款时借款人买的担保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作用
1、借款时借款人买的担保,是指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这样做对借款人、贷款和担保人三方都有好处,能促成借款的达成。
2、法律并未禁止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费用,相反,允许担保公司存在,就公开承认借款人向担保人支付费用是合法的。因此,借款人可以向担保人支付费用,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借款人买的担保。
3、借款人买担保,对三方当事人都有好处,有利于借款的达成。对借款人来说,找到了担保人,就能让贷款人将款项贷给自己;对贷款人来说,贷款人提供了担保人,就可以把款项借给借款人了,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借款的回收;对担保人来说,因提供担保而获得了费用,自己的个人信用也获得了利益,个人的价值得到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