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商银行有担保人就能贷款吗
一,国有土地房产(住房90平方米以上,门面最好为临街门面。) 二,借款人和保证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三,借款用途佐证材料(如果是助业贷款:购销合同、协议等;消费贷款:买卖发票等) 四,还款来源佐证材料(银行流水清单、预计年内收入、工资收入证明等) 如果你还在帮人做担保的话,应该没有什么,因为在借款时如果担保人有贷款余额也是可以贷款的。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及复印件;4、 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5、 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6、 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7、 抵押物他项权证书;8、 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农商银行个人贷款担保人的年龄必须满18周岁。对于担保人的申请,以下为我国相关政策的要求:1、申请人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可以申请担保人,外国籍的人员也不可以做担保人。2、担保申请人应该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最好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比如公务员、在编事业单位人员。3、担保人必须要具备还款的意愿,愿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4、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在借钱方不能偿还贷款的状况下,能按时足额的还款。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 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可分两种情况:在保证期间内,银行未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免除责任;如果银行以对借款人提起诉讼,则保 证期间时效中断。而对于贷款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与上一致,主要还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贷款担保是有期限的。具体看合同规定。另外还有贷款期限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小于65周岁。
㈡ 农商银行贷款。 担保人应准备什么材料
担保方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 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 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
3、 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
4、 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
5、 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
6、 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
7、 抵押物他项权证书;
8、 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㈢ 农商银行贷款担保人会不会构成黑明单
农商银行贷款担保人可能会进入黑名单,如果被担保人贷款没有归还,担保人也没有还款期次多时间长就容易进入黑名单。
㈣ 农业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担保人要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㈤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要看你当时签的是什么 担保区分为二种 1种是一般担保,第2种叫做连带担保。
在担保期间你要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㈥ 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条件主要是与贷款本身无牵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当地有常住户口,且有固定住所。
注意事项信用社贷款担保人对贷款有足够的偿还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事,就可以担当别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担保人了。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当被保人没有偿还能力后,担保人会有连带责任。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的资格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担保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㈦ 农商银行贷款担保人能否担保两个贷款人
担保人是有义务及还款的责任的,是需要付法律责任的,所以在为别人担保是慎重
㈧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担保人)有关责任。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性质,所以,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
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