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了,现在他不还怎么办
帮别人担保贷款,如果贷款人到期拒不还款,担保人该承担还款责任。
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
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③ 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 ④ 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首先说几句难听的,都成年人了,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担保人岂能随便当,银行冻结说明已经到了法院的执行程序了,你很可能已经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了,高铁飞机坐不了了,其他的限制会越来越严格,不仅影响你而且会影响到你的孩子。正确的解决办法是你们两个担保人找主债务人沟通,一起想办法偿还欠款,你们两个担保人还多少钱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向主债务人追偿。
难听的说完了,告诉你一个解决还贷款的办法,这目前属于一个制度漏洞,你可以在每月到还款期限拿着现金直接去还款银行缴纳,绕开冻结,兄弟只能帮你到这了,记得点赞
❷ 给朋友担保贷款,他还不起,我该怎么办
帮朋友担保了贷款,现在他还不起,你还,积极应对吧,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你负连带责任,之后可向你的朋友进行追偿!
首先确定你提供担保首先要分清是哪一种保证,如果没有提供具体的财产作为担保,那就是属于保证人式的。再看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就是你提供担保的时候说明了,等你朋友还不了钱的时候你来还,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就说我提供保证,那么就属于连带保证。
其次你提供保证的时候有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是从该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不明(例如只说保证至债务清偿之日),就是两年,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在这6个月里银行没有起诉你朋友,那你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在连带责任情况下,在这6个月里银行没有向你催款,那你也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如果不具备这时间条件,那就要承担责任了。
❸ 给人担保贷款 对方不还了怎么办
给人担保贷款,对方不还了,具体如下:
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要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❹ 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不还怎么办
如果别人借款,你做了担保,当借款人不还钱的时候,从法律上来讲,你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你要承担还款的责任,当你代为偿还借款之后,可以向你担保的这个人进行追偿。
法律是支持你追偿的。
❺ 替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上,怎么办
贷款的钱不还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内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容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果现在已经超过第一次担保的担保期限,那么你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对于担保期限,《担保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 。
《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❻ 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我怎么办
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❼ 给别人担保贷款别人还不起我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当别人还不起的时候,由担保人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