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合同吗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合同,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或者担保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② 银行贷款人应如何和担保人签订协议
担保人承担了连带责任,不代表担保人就转化为债务人
一旦债务人无力或拒不偿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并起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偿还银行贷款(或被法院执行)后,就具备了对原贷款人的债权,也就是说,担保人转变为债权人,债务人不变,之后可以通过起诉来追偿
至于能否要到,主要看债务人财产情况
③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一式几分每份都要签字吗.
合同正副本分数,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书面合同,应当那个签字。
④ 别人向银行贷款 作为担保人 签署的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也留有一份 还是只有银行一份必须到银行签订吗
要看你朋友做的什么贷款,而且现在银行很少涉及到担保人了,而且就算是担保人也需要有抵押物呀,现在的抵押物一般都是房产,可是你的房产好像也在贷款吧,所以基本上是不行的。
⑤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⑥ 在银行签了空白的担保合同,我觉得后患无穷,我该怎么办
这种行为在银行内部合规管理上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各家银行都严令禁止。有时候信贷人员为了省事减少客户填写时写错浪费合同,故而会让客户在签字盖章的地方先按手印和签字,然后有时间了他亲自进行再补填里面的信息。合同是不允许涂改的,一旦上面写错一个字就得重新从头继续填,由于填写内容较为零散,所以经常有些信贷人员为了避免客户填错撕了重新填耽误时间和浪费材料,故而偷偷用这种不合规的手法节省时间和节约合同。但这样做无疑中增大了授信风险,后患无穷一旦出事你跳进黄河洗不清啊。建议自己不会写也要要求信贷人员指导你逐一填写,除非你信得过他让他私下里给你补填合同上的内容。
关于多少份合同的最后一页有写,本合同一式X份 手印按上去签字了就等于你认可了上述约定,银行 借款人 担保人3方都签字盖章后合同就生效具有法律效益了,只能建议你以后多注意,多学点贷款和法律方面的常识。担保合同你作为担保人手里必须要持有一份,只要上面的信息是对的,就没什么大问题了。如果将来出事了打官司,3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就不受法律保护。
你如果觉得不安全可以向该行信贷管理部门投诉负责该笔贷款的客户经理要求重新签署,因为这个行为本来就不合规,正常程序是银行工作人员要在合同签署前向担保人宣读合同内容及有关签署注意事项并告知担保人担保有风险,担保需谨慎,担保人同意担保的开始当面填写所要签订份数的合同内容,比如该担保合同一式三份,那就要三份填写笔迹一致由一人进行填写,你写也行,你看着他写也行,空白部分不需要填的必须划斜线划掉。你自己核对三份合同内容笔迹完全一致然后再签字按手印盖章。不过你要去投诉了会导致你跟你朋友搞到撕破脸皮的地步,银行经办该笔贷款的经理也会受到相当严厉的处罚,不对客户讲明合同内容,让客户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签署空白合同属于严重违规操作。
不过一般也没事的,假如就算你担保20万的贷款,他们要是搞鬼填上60万甚至更多,你的固定资产价值小于这个担保额度,就算签了合同贷款审批部门审核发现你固定资产远远低于担保额会直接驳回该笔贷款的申请也就是审批不过,因为你资不抵债不具备该笔贷款的担保条件。但是你要很有钱的话,那就要多加小心了。
⑦ 银行贷款担保人所签的担保合同中需要注明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吗
这个要看什么贷款,如果是房贷是有用途的,如果是循环类的贷款是不明确用途的,用途改变与否不影响担保人的担保义务的,除非银行和借款人一起欺骗担保人。
⑧ 为别人担保贷款,去银行填写了担保合同,但是我后面又反悔了!
前面的回答都有一定道理,其实这个很好了解你找个银行的朋友,查一下你的征信记录有无担保信息,你就可以知道你是不是担保人了。
⑨ 银行贷款担保人主要负责哪些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⑩ 银行贷款合同应一式几份担保人是不是也应该持有这份合同
理论上借款人一份、贷款银行一份、担保人各持一份,但各银行操作上可能不会给担保人合同,甚至借款人都没有贷款合同的情况还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