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担保人后期发现借款人有骗贷嫌疑,并举报。是否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你们应该是被公司老板诈骗了.首先看看你们的担保合同是否已经失效,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是银行员工与你们老板勾结骗贷。你也是被骗而且是公司员工是在你们老板受意下担保的。
具体想免除担保责任请联系我
Ⅱ 能免除银行贷款担保责任吗
会的。
法院如果不方便找到他,可以先找担保人执行
Ⅲ 银行贷款逾期6年了,银行没起诉,我是担保人,我能撤销征信记录嘛
撤销不了的,因为担保人意味着有督促与还款的责任,所以贷款人逾期意味着担保人也会有连带责任。
Ⅳ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判决案例我替别人在银行担保了40万元可是主贷款人拿了钱跑了现在法院起诉我还款并把我
一般情况下,贷款人无能力还贷,担保人有义务履行还贷义务,银行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担保人房产。
1、目前提倡和谐社会,只要担保人没有第二居所而且抵押的房屋是担保人的唯一生活居所,正常情况下法院是不能把担保人赶到大街上去的。
2、到当地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证明你的那个亲戚欺骗你们担保。
3、咨询当地正规的律师及法律援助部门,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
Ⅳ 有个朋友贷款担保人写我名字,现在还不上,法院起诉他了,把我纳入银行征信不良担保人名单记录在案。
对就是这样,借款方还款不良辉直接影响到你因为你是担保人,你的征信上也会显示这个担保贷款,以后你做贷款的话就不行了,直接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Ⅵ 银行贷款担保人责任免除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担保人责任免除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五)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担保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存在过错的,不承担责任。免除保证责任是指对已经有效存在的保证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加以除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无效的保证合同不应成为保证责任免除的事由,无效的保证合同自始无效,不可能产生保证责任,因而也就不存在免除的问题。此外,债权人有权利主动免除担保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Ⅶ 贷款担保人能否免除担保责任
所谓的担保期限,是应该在判决前在开庭时向法院提出抗辩意见的,现在已经“法院下达了判决书.......下达了限制高消费判决”,不适用你说的抗辩意见啦,现在提出来法院不会采纳。
既是有生效判决,只能设法执行,当然入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几年后仍无法执行案件,案件可能暂时中止执行。
如果拍卖了相关财产,执行到位,也可以案件执行结案,以上均不再列失信被执行人。
Ⅷ 法院判决担保人责任免除个人征信能消除吗
可以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以及第二十九条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担保人责任可以免除的情形,如下: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做过担保人,本身不会影响个人征信,但是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或裁定的责任义务时,则会影响个人征信或有不良记录,对于普通的银行信用卡不良记录,如果是信用卡还款等问题产生的银行不良记录,可立即向银行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情节轻微的只需说明并非恶意,一般可以帮助消除记录。其次,征信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是无法消除的。新实施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最多保存5年,超过5年的将删除。
另外,银行一般以近两年的信用记录审查客户,所以出现不良记录时,应持续两年不逾期,按时还款,那新的、良好的信用记录会逐渐替代旧的不良记录,否则旧记录会一直存在。
Ⅸ 银行贷款担保免责问题。
首先,要看您和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您和另一保证人之间对银行是连带担保还是按份担保。这分别关系到您作为保证人是否有先诉抗辩权问题(债权人知道执行阶段不能履行后,您才负有担保责任);你与另一保证人对银行的担保责任是按份共同还是连带共同保证责任。(即银行是否有权让你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还是在限额以内承担担保责任。)不过如果是直接按照银行的格式条款来签订的话,很可能就是连带共同保证责任,这里找不到切入点。
其次,就是看您和A分别是以物保还是人保的形式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如果物保的话,只在物品拍卖以内范围内承担,如果是人保的话,没有此限制。您看你是否有减少责任的可能。
再者,可以从“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入手(担保法解释第8条)。因为您谈到事发以后发现:银行之前对B已有100万的债权未收回,又再次借款给B,那就表明B要“以新贷还旧债”,明知可能第二笔钱无法收回的情况下还放贷给B,涉及到保证人您的利益,属于银行与B之间的恶意串通,(合同无效的情形之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引起担保合同无效,您自然免责。
然后,如果法院无法认定主合同无效,再考虑您与银行之间担保合同自身是否存在无效的可能。银行是否“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合同无效的情节之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说明银行对担保合同的无效负有过错,担保人您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2分之1。(担保法解释第7条)。即您免除一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