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股东以公司财产做个人债务担保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 公司企业借款给个人,个人以名下资产作为抵押物国家有明确规定吗
有限责任公司,即表示以投入资本为限的责任。所以,如无相关股东个人担保的协议和约定、或者存在有恶意转移公司资产、或其他涉及个人责任的情况下,是不能用董事长及股东的个人资产执行公司担保及债务责任的。
3. 公司成立后股东以资产抵押把贷款的钱抽走合法吗
公司成立后,股东没有任何理由将股份抽走。
你可以请求工商介入调查。如果不行,可以以自己股东身份或公司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4. 我公司是股东个人以自家房子作抵押贷款,贷的款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请问公司账务如何处理谢谢
财务上面做其他应付款处理,贷款的利息不可以税前扣除。
5. 股东同意法人以个人名义贷款,公司做担保,还有另外担保人,如果法人还不出,股东个人财产会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保证的方式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担保的方式,则视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那么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担保法》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6. 我是法人代表,股东用自己的房产去抵押,以公司的名义贷款,需要我去签名,如果他不还,我是不是有责任
您签了借款合同,您还是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贷款,无论什么情况下您都是有还款责任的。就算是股东给您签了协议,您也只能在替您的股东还款后,凭借此协议再向您的股东追偿。单单一个协议是不能免去您的还款责任的。
7. 股东以个人名义融资担保借款为公司使用,其他股东有什么风险
原则上没有风险。因为是公司借款,股东个人对公司的借款进行担保,那么借款行为是公司的,进行担保的股东承担担保责任,其他的股东没有责任。但其他股东因为公司的借款行为有间接联系。
8. 股东以公司名义贷款抵押个人房产,需合伙人签订什么协议
借款主体是公司,您是为公司的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如公司违约不能按时还款,变卖您的房产偿还借款,您可以向公司追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需要和其他股东签订协议,为公司对您的债务(追偿数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 公司贷款可以使用股东的私人财产作抵押吗
这样,法律上认可的,不是属于公司贷款,是私人贷款。
具体你们私人和公司签什么协议,
那就是你
们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