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银行贷款做担保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在担保的同时,我们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谨慎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B. 贷款中担保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贷款担保人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85部司法解释共1部地方法规共1部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5部司法解释共3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59部部委规章共1部地方法规共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部委规章共1部行业规范共3部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部部委规章共1部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C. 个人贷款担保人应具备什么条件应承担哪些责任
个人贷款担保人必须有抵押物,担保人承担贷款人还不了贷款时的剩余贷款,意思就是贷款人一分钱也没还,却到期了就得由担保人来偿还全部贷款
D. 担保贷款中不能承担担保人的角色有哪些
第一种、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够互相担保,两个人是同一个经济体,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自然也无法偿还了,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第二种、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银行对于担保人和申请人的户籍要求是一样的,都必须是贷款地的户籍;
第三种、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担保。这个自然很好理解,担保人的职责就是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帮助其偿还贷款,如果没有经济来源,就没有偿还能力了;
第四种、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离休人员无论是经济收入还是年龄都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
E.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成为担保人的先决条件: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还要注意下面几点: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有经营业务往来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如果对被担保人的信誉不了解,就不要为其担保。
2.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反担保又叫求偿担保,即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可要求债务人对担保人作出清偿。实践证明,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且由“信用管家”搜集整理,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F.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的担保人承担下列责任: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一般保证责任。
拓展资料: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G. 贷款人和担保人各承担什么责任
你是贷款人吧!说明白点,假如有三个人甲乙丙,甲和乙是朋友,乙和丙是朋友,甲不认识乙,甲想从丙借钱,丙没有,而乙有,但甲要想从丙借到钱,必须经过乙,而这个乙就是担保人了。如果甲到期不还钱,丙就可以直接找乙要。而你在这个事件中就是乙的角色,既然用房产担保了,到期没还钱银行就收房产,你得把你老板和担保人看紧了,别让他们跑了
,要不然你也有责任的。你也真是的,一般帮人贷款除非是非常信任的人,一般的别人都不会帮这个忙,以后你要注意了啊。朋友
H. 贷款时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
法律分析: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I. 贷款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担保人肯定是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的,如果当贷款人不还款时,担保人就承担还款义务,但可以追偿,另外,如果产生了担保的信用问题时,肯定会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