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银行贷款的公司破产了,银行想向保证人追偿
贷款企业如果在符合法律程序下破产了,那么债权人(包括贷款银行)对破产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看可偿还(或抵偿)银行贷款有多少,不足偿还银行贷款部分可继续对担保人追偿。
担保人是否以其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保证?这里面有两疑问:一是否有在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二是否与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合同》。
如果担保人以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向贷款银行作抵押保证,同时办理了必要抵押登记手续,那你所说的“保证人在期间把用来做保证的土地使用权转移了”是无效的,银行合法享有处置该抵押土地的优先权,银行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方法,主张对该抵押土地的权利,并可追究保证人的欺诈的责任。
至于,有什么办法能让银监会觉得银行一直在积极追偿。我认为“实事求是”。
Ⅱ 公司破产银行贷款怎么办
不用承担的,有限公司就是以出资额对外债承担责任,公司的资产破产后按债务大小比例分配,法人和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但你以后别想在这肖银行贷款了
Ⅲ 企业破产清算时,银行贷款属于第几偿还顺序
如果有担保,则是第一顺位,如果没有担保,则是普通债权,属于第三顺位,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3)企业破产银行贷款担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Ⅳ 公司破产,欠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还吗
暂时没必要,目前银行肯定要执行的,那么即使你姨夫公司不在了,担保就自动转到银行能找到的人,你爸爸了,所以目前看,未来银行在清算时候会联系你父亲,他们有办法的,换电话也没用,然后要求你按期归还同时还有利息,如果不归还自然会法院强制执行或者是把你的抵押的房子等没收了
所以中间你有个归还期,等银行通知你
Ⅳ 破产了怎么还银行贷款
公司申请破产后,一般情况下应该先还银行贷款,之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还要支付工人工资。
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司的财产对其设置了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被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也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Ⅵ 企业破产不还银行贷款犯法吗
企业破产不可以不还银行贷款。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拖欠职工费用、拖欠税款后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