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抵押存单贷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72
其他货币资金 80
贷:短期借款 152
② 向银行抵押借款,收到贷款,支付利息,到期还本,会计分录怎么做
你好!
1、抵押,不在账面上反应
2、收到贷款,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3、支付利息,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4、还本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③ 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银行的角度
一、第一个分录是对的。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1303号科目“贷款”,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贷款——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2、第二个分录存在的问题有:
(1)贷款是一级科目,XX贷款是补充说明贷款的种类的为明细科目,应该放在后面。
(2)银行的负债类科目没有“活期存款”,设置了第2011号科目“吸收存款”,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3)银行的“应收利息”科目用于发放贷款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并非在发放贷款时。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④ 抵押贷款编写会计分录
如果拿固定资产抵押,固定资产科目是不受影响的,可以正常提取折旧。
收到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1年以内)或者长期借款(1年以上)。一般抵押估计只能是一年,下一年再贷,再去做抵押。《抵押贷款会计分录会计资料大全》
⑤ 关于设备抵押贷款的会计分录!求解!
收到银行贷款
借: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收款—保证金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每月还款(利息和本金要分别入账)
借:财务费用 / 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对方公司开来的设备咨询费用
借:管理费用—咨询费
贷: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按上述记录,直至贷款还完,即短期借款账户清零。抵押设备折旧照常计提。
(5)银行向人行抵押贷款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为了反映和监督其他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其他应收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的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保户储金、应收代为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⑥ 还银行贷款的 会计分录怎么做
1、平常偿还银行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到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时:
借:短缺贷款或长期贷款
贷:银行存款
注:超过一年以上的贷款为长期贷款。
(6)银行向人行抵押贷款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银行贷款发放使用“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说明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以后需要支付贷款,还要归还贷款本金。
1.根据发放贷款的单据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行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发放的贷款归还本金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行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⑦ 商票质押给银行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质押时,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质押存款
贷:银行存款
解除质押时,做相反的分录。
商票质押,当收到银行的贷款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付出商业承兑汇票逾期还款时,分录: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7)银行向人行抵押贷款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票据质押所确立的是设置背书的被背书人一种附条件行使票据权利的资格。这种条件不是质权的成立条件,而是行使条件。也就是说质权人只享有对票据权利行使的期待权。
当设质背书完成后,被背书人虽然已经取得完整的票据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却不能马上由作为质权人的被背书人行使,必须等到条件成就时,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方为合法。
这时的条件可以理解为期限,即主债务到期的期限。在主债务到期前,票据权利人一般是不能行使票据权利的。
⑧ 银行收回贷款时,为什么银行会计这么做会计分录的啊
对银行来说,贷款下来证明他们的资金减少,所以记在贷方。同理,对企业来讲,贷款下来证明他们的资金增加,所以企业要记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