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车刚做完抵押贷款,还可以进行二次抵押吗
可以的。
二次抵押是指将已经作为抵押物抵押的东西作为抵押物再次抵押,从而获取贷款的行为。例如,已有的房屋在银行作为抵押物申请到贷款后还在正常还款阶段,如果需要再次申请贷款,通过专业评估以后,在不考虑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根据评估价值再次抵押贷款。
一般情况下,在二次抵押过程中,二次抵押的权值不会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价值余额,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申请者不能偿清债务给银行带来的麻烦。此外,二次抵押岁不需要第一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有高至第一抵押权人的义务。
二次抵押和第一次抵押所办的手续及需要收取的文件基本上是一样的,即包含,看车手续——看车——到车管所做汽车抵押登记——签订借款协议——放款当天拿钱。
2. 汽车二次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呢
二次抵押是指将已经作为抵押物抵押的东西作为抵押物再次抵押,从而获取贷款的行为。例如,已有的房屋在银行作为抵押物申请到贷款后还在正常还款阶段,如果需要再次申请贷款,通过专业评估以后,在不考虑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根据评估价值再次抵押贷款。
一般情况下,在二次抵押过程中,二次抵押的权值不会超过第一次抵押贷款价值余额,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避免申请者不能偿清债务给银行带来的麻烦。此外,二次抵押岁不需要第一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有高至第一抵押权人的义务。
二次抵押和第一次抵押所办的手续及需要收取的文件基本上是一样的,即包含,看车手续——看车——到车管所做汽车抵押登记——签订借款协议——放款当天拿钱。
3. 按揭车可以二次贷款吗
可以,但是必须是在满足必定条件的情况,汽车二次抵押贷款需要借钱方满足的条件包括:
做二次抵押的汽车,有再贷款空间。
办理汽车二次抵押的手续要齐全。
借钱方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还款能力。
贷款机构要求的另外的条件。
以上述条件来看,车子想要二次申请抵押贷款,除了车辆本身具有二次贷款空间外,还要求借款人要有合法稳定的收入等,双重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汽车二次抵押贷款。
4. 如果我的车已经押了绿本了 还能做二次抵押吗
如果车辆实际价值比较高,第一次抵押价值比较低,还有剩余价值的,该剩余价值可以再次进行抵押。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可能涉嫌民事欺诈,或刑事诈骗犯罪。首先,个人名下已有车但汽车已经作为抵押物抵押了,这种情况要用汽车再抵押贷款也是可以的,但是一般比较难办理,借款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该汽车可抵押额度比较高。比如汽车评估价值50万元,抵押的额度只有3成左右,这种情况,还有7成额度可抵押,可抵押额度较高,那么可以办理汽车再抵押贷款。2、借款人不要先直接去银行办理。无论是汽车抵押贷款还是汽车再抵押贷款,直接去银行都不会被受理。那么,哪些机构可受理?当地的贷款公司或者汽车金融公司!通过这些机构办理贷款借款人不仅可获得资金,并且获得资金时间相对直接去银行会较短。3、借款人需要具备贷款的基本条件。比如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及还款能力,当前负债情况良好等。这些条件必须符合,否则用已有的汽车再抵押贷款都是有困难的。4、用作二次抵押贷款的汽车评估价值不能太低。太低的话,借款人二次抵押贷款获得额度不高,贷款机构也不一定愿意受理,借款人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5、通常,二次抵押贷款费用比初次用汽车抵押贷款费用要稍高一点。
5. 按揭汽车能够2次贷款吗
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汽车二次抵押贷款对于借钱方来说,在满足必定条件的情况,并经过当地贷款公司办理还是比较好办理的。
汽车二次抵押贷款需要借钱方满足的条件包括:
1、做二次抵押的汽车,有再贷款空间。
2、办理汽车二次抵押的手续要齐全;
3、借钱方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还款能力;
4、贷款机构要求的另外的条件。
以上述条件来看,车子想要二次申请抵押贷款,除了车辆本身具有二次贷款空间外,还要求借款人要有合法稳定的收入等,双重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汽车二次抵押贷款。
6. 车辆可以二次抵押吗
车辆可以二次抵押,如果车辆实际价值比较高,第一次抵押价值比较低,还有剩余价值的,该剩余价值可以再次进行抵押。
申请车贷汽车抵押贷款服务所需条件和材料:
1、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2、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
4、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
5、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或居住证)。
6、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6)车子可以做2次抵押贷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