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担保人,买房贷款有影响吗
做买房担保人对以后的买房有影响吗?答案是当然,所以在选择做买房担保人时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考虑一下做买房担保人以后的风险再来决定是否要做买房担保人。
买房作担保是为了保证购房者的信用问题,在购房者无法还贷的情况下,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要帮助承担还款责任,一般对于比较信任的朋友可以做担保,毕竟做买房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是有影响的,也有一定的风险。
做买房贷款担保人对以后买房有影响吗?
1、为别人购房做担保人,是可能对以后的购房及个人征信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作为担保人再行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受到影响。
2、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须是本市户口,经济基础较好且收入稳定。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款时应承担还款责任,所以一旦同意为贷款人担保就等于同意为其承担偿贷风险。一般情况下你作为担保人借款时,银行也会查询被担保人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人记录严重不良就会影响到担保人的征信。
3、我国《担保法》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需承担保证责任。而后者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只要债权人要求保证人还债,其就必须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目前的情况来说,多数银行都会要求做连带责任的担保,但对保证期限、范围倒是可以做相关的约定。为减少担保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并对保证期间和担保范围作出明确的约定,把对担保人今后的房贷或方面的影响减到较低。
5、影响是相对来说的,假如你做担保,那你肯定要有一定的资产,方可做担保人。但是以你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担保是不会成立的。如果做了担保人之后他还款什么的都及时的话,那对你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他那边逾期什么的不还款什么的你是有连带责任的。
做买房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1、买房担保人以后买房会有影响,你再买房时的收入证明必须还包括你担保的按揭的月供朋友贷款买房要做担保人,如果是一般担保承担部分责任,联合担保承担全部责任。
2、需要担保人的情况: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担保人相关: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3、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B. 购房贷款给别人做担保人了,现在不想继续担保下去,怎么才可以
也就是购房贷款就是房屋按揭贷款吗?因为借款人可能偿还能力不足,第一还款银行有质疑,所以要求其提供更多担保,你已经作为贷款对象,当中国产,如果要的话。那必须要这款人把这款全部还清。那你的担保就会自动消失。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去银行。更换担保人,但是这个程序非常复杂,而且同样也需要。参黄芪淡化银行一般是不会同意的。如果你银行有熟人的话,可以去尝试一下。
C. 房贷的担保人可以中途更换吗
如果担保权人(银行)同意就可以。但现实中银行是不会同意的。
D. 买房子作银行贷款担保人,中间可以随时更换么
看你做什么样的担保了,要是阶段性担保就可以,其他的就不行了
具体情况咨询要申请贷款的银行
E. 贷款买房做担保人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可不可以变更
贷款买房做担保人没有什么不好的后果,只是需要承担保证债务;如需变更需征得被担保人同意。
担保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F. 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更换吗
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相关规定,借款人申请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
3、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完成。
4、贷款科解冻被替换担保人帐户,冻结新增担保人帐户。各委托银行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因借款相关人员签字不真实引发的合同纠纷,由经办银行承担。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作为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G. 朋友买房,在银行办理商业贷款,我作为担保人。现在想终止担保人的业务,请问贷款担保人可以变更吗
可以的,需要你朋友另找一个担保人,然后到银行申请变更担保人。但不可以撤销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