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担保连带责任法律咨询~
你们把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人,那么你们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雇主是赔偿责任主体,而你们是连带责任人。
2. 贷款担保人的连带责任
应该用时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3. 股东为公司贷款担保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首先一点,法人拿他的房产做抵押?法人的房产是你们的房产吗?法人是没 有自己的房产的,如果法人要以公司的财产做抵押也是应该是公司的房产。第二点,为何你老婆要担保?你老婆知道你是股东吗?如果你对公司的出资已经到位,也就是说你已完成足额出资了,那么公司的债务就与你没有头系了,你老婆签的需要另行确定是怎么回事,在这儿恐怕是说不清楚的,建议你线下找专为的律师咨询。
4. 担保连带责任公司通知被告方怎么写
北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_____”)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_____,该合同约定_____应按期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
**********公司为_____偿还贷款务承担回购责任,**********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后享有对_____追偿权。本公司愿意无条件地为**********公司的追偿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特出此保证书为凭。
本公司:_____;住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本公司自愿为**********公司追偿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回购而支付给贷款银行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费用,**********公司为实现追偿权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担保期限为_____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只要_____违约导致**********公司承担回购责任的,**********公司即可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司即刻承担保证责任、支付所有款项。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不受**********公司是否已行使其他担保权的影响。保证期间,**********公司可以在向第三人转让追偿权时,一并转让本保证书项下的担保权,此项转让无需本公司同意。
同时本公司同意在_____发生逾期的情况下,代其履行银行还款义务,承担代为还款责任。
本公司确系出于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确已履行所有程序保证连带保证责任合法有效。
因履行本保证引起的一切争议由**********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特此保证。
保证人:_____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5. 借款担保中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应如何承担
在本案中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和顺公司与五四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另一个是自来水公司与五四支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在两个合同之间的关系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于两个合同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且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都是合法有效的。对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在理论上和立法上有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之分。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一般保证是保证人仅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在这种保证方式中,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债务的履行只负补充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债务人完全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债务时,保证人才就被保证债务的履行承担保证责任。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是指对保证债务的履行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对被保证债务的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而无先后之分。债务履行期到来后,债权人既可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请求保证人履行,或者请求保证人和债务人共同履行。由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故法院据此作出责令自来水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民事判决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对于自来水公司认为其担保合同应为无效的抗辩理由,笔者认为是不能成立的。其原因在于,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必须是法律允许的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民事主体。法律禁止国家机关和公益事业单位为他人提供担保。我国《担保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同条还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法律作此限定的理由主要有三:第一,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行为内容具有特定性,通常不包含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内容。第二,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拨款,没有其他的利益获取渠道,故这些单位不具有承担担保责任的经济条件。第三,作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通常是要求被担保人必须作相应的对等给付,例如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向担保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而对于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而言,它们既不能通过提供担保而收取费用,也不能享受反担保的利益,具有利益提供的单向性,这与商品经济的等价有偿等基本原则相违背。由于自来水公司并不属于上述公益事业单位,而是属于领取了企业法人执照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因此即使其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亦不能以此作为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和免除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如果其事实上从事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同样不能免除其对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六条作了如下除外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这一规定的立法理由在于:既然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了经营活动,并可能从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根据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它当然应当对经营中的风险承担责任。
6. 公司抵押贷款,个人连带责任
银行可以向股东乙的配偶进行追偿,因为在贷款时签订的个人连带担保责任合同是在婚姻续存之间,也就是说,这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要承担的。
7. 贷款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不还钱的时候可以向个人要,也可以直接向个人要
8. 请问借款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法律意义
就是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时候,可以要求担保人换钱,这叫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没有抵押担保更保险,当然保证人有经济实力的除外。保证人承担了责任后,可以依据承担责任的事实,向借款人追偿。另外,借款人显然是公司,股东是个人,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关系。公司债务由公司股东保证担保,公司不还款,股东也不还款的情况下,起诉公司和股东,然后任意执行公司或股东个人财产。
9. 在公司贷款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合同上,老板要我代签别人的名字,要承担什么
公司贷款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合同,上个人代签别人的名,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一旦出现任何经济纠纷或者问题代签别人名字的,需要负起责任,逃脱不了干系。
10. 企业贷款中股东信用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什么区别
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