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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法庭答辩

发布时间:2021-06-11 01:49:11

⑴ 银行起诉我担保贷款,我没签过字该怎写答辩状

银行起诉您,在银行这一面,您是被告,您是担保人,您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但是,作为担保人,您是贷款人的原告,您可以起诉第三方。(您和您朋友最好有书面协议,您朋友和第三方还应该有书面协议)

⑵ 如何写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诉讼答辩状(我是担保人)

关于第一问题:首先,我国担保法对于保证责任分为两类,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由于你没有和债权人约定哪种保证责任,因此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你承担连带保证,另外由于你们没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依据担保法第26条规定,你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从2009年6月10日开始计算,到2009年12月9日止。其次,保证责任期间和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只有债权人在连带保证责任期间向你主张保证责任,才开始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对于本案由于债权人在6个月的保证期间内未向你主张保证责任,那么你对这笔债务的保证责任就已经结束。总之,你对此笔债务无需承担责任。
关于第二问题:作为被告的你,法院在向你送达诉讼状副本、传票以及应诉通知书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附带向你提供原告提供的证据。

⑶ 担保人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1、催借款人还钱,担保责任就免除了;
2、立即承担担保责任,替借款人还钱,还完后再找借款人索要;
3、申请法院追加债务人,由法院判决你们共同偿还,对你们继续强制执行。
4、如果是保证担保,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提出抗辩。可以在开庭时调解解决。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法相关法律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⑷ 作为担保人我被起诉,请高手指点我该如何应诉

具体应诉方法为:准备答辩状、整理反驳的证据。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可以整理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以便及时提交法院。答辩应当具有针对性,做到有理有据,逐一反驳原告的观点、要求与理由。

实际还款日还要十个月,还款金额还要36000。担保人被起诉后,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4)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法庭答辩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作为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欠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⑸ 贷款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你叔叔从信用社贷款时,你们有6个人作为担保人,那么你叔叔如果偿还不了信用社的贷款,你依法应该承担其中的六分之一还款责任,然后你再和你叔叔追诉。

二、你父亲责任和你一样。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还,或者银行有意帮他隐瞒财产,你们可以在偿还完担保责任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叔叔再返还你们欠款。

四、银行不会让你家独立承担责任,会将六个担保人一起作为被告起诉。

五、担保人里虽然有你叔叔的二儿子,但他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你们不能要求让他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六、如果你质疑你叔叔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应向法庭提供相关的财产证明。

七、此案你作为担保人,不能申请法院对你叔叔进行财产保全。

(5)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法庭答辩扩展阅读:

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⑹ 请问此类经济纠纷案,作为担保人需要如何答辩

保证是一般还是连带保证有没有约定? 这些是前提,如果是一般保证,可以主张先诉抗辩权,如果是连带保证,可以主张6个月的保证期过了~再有不懂的直接跟我联系吧~13770678057

⑺ 我替同事担保贷款的问题,怎么样写答辩状

在没有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的情况下,任何合同都必须由本人亲自所签才能生效。

在法院审理时,在你答辩完之后,如果银行承认不是你本人所签,你就没事了,如硬说是你本人所签,你再申请法院要求做笔迹鉴定.

问题答辩,就是按起诉状上起诉你的内容,进行回答,将事实说明,【说不是我本人所签,当时同意为他担保,先将身份证及结婚证给他了,需要时我再去办手续,但后来他在没告诉我的情况下,他私自去办的,过程我毫不知情】。一定表明当时同意担保,不然将身份证及结婚证给他这一点你不能自圆其说,弄不好会认定你们共同诈骗。

⑻ 担保人口头答辩,又无提供证据,法院是否采纳

在法庭上口头答辩没有相关证据,法院是不会采纳的,供参考。

⑼ 担保人被起诉怎么辩护

担保人被起诉后,应积极履行债务,然后向债务人追偿。

关于怎么样辩护:
在法庭上,主要可从经下几个方面来给自己辩护:
1、是否构成犯罪。
2、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主犯还是从犯。
3、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主观恶性的大小。
4、有无进行赔偿、有无退赃、有无取得谅解书。
5、有无自首立功表现、有无认罪悔罪表现。
6、是否初犯、偶犯,有无前科劣迹。
7、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法律条文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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