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贷款成功过的人有没有
别在网上瞎找,网上假冒担保、小贷公司名义行骗的李鬼比比皆是,如果不是直接去公司办理,而是网上洽谈、传真签合同的一律是诈骗,即便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盖着公章的合同发给你也一样,刻个萝卜章(假公章)几十块钱,PS一张营业执照分分钟搞定,骗子做这种事易如反掌。使用公司名义发布信息、签合同,使用个人银行账号(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作为收款、收费账号是此类诈骗的重要特征。以验证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钱的同样也是诈骗。
参考:http://..com/question/2268041690425417428
2. 中国银行贷款有什么要求
银行贷款的借款人的要求或条件为: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为: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2)中国投资担保贷款扩展阅读
申请银行贷款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为:
1、借款理由:借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贷款理由应该坦诚并且清晰,详细的写出贷款的用途以及个人还贷方面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2、借款金额:借款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金额不宜太高,因为金额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倘若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较大,应适当降低贷款数额。
3、借款说明:详细的填写申请资料,借款的用途、个人信用记录、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等。以保证申请人的借款不管何时何地何情况,都能够准时的偿还贷款。
4、贷款偿还:借款人成功申请贷款之后,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还款,切勿出现侥幸心理,耽误还款时间,从而造成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另外,对于拖欠的贷款,相关部门也会尽全力追回。
3. 投资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4. 中国国瑞担保投资公司帮助从工商银行贷款靠谱吗
不靠谱,凡异地办理、基于互联网平台办理的信 用卡、融资、贷款业务基本上全是骗局,常见诈骗特征包括:收取所谓材料费、人身保险费等贷前费用的,以公司名义发布诈骗信息、签合同,但以个人银行帐户(所谓法人、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收取费用的,或以验证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钱的等等。
5. 与投资担保公司合作,投资给担保公司,是算借款吗有哪些合作方式
不知到你做的那个公司是哪种的,一般来说投资类的信托公司,有保本分红的,保本固定收益的,还有纯分红的等等,投资跟借款的概念还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你做的是保本型的实质上差别不大。
6. 投资担保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民间借贷主体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中,应规范、合法的操作,以下是应注意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的保护。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21条 公民之间的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第122条 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第123条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第124条 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125条 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200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201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202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203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204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20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208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209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为保障借贷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借贷主体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笔者建议最好根据实际需要依照本法设立担保。笔者认为设立房产抵押的担保较明智。
五、《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因民间借贷中常常设立城市房地产抵押的担保方式,因此,作为城市房地产抵押的专业性法规,建议借贷主体在设立城市房地产抵押时,依照本法设立,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出借人债权的实现。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为使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更高,往往要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借贷合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不易更改。可以避免很多纠纷的发生。
七、地方性法规
民间借贷主体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只要能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进行操作,制定合法、规范、完整的借贷合同,就能有效保障民间借贷活动的顺利进行,使借贷双方的目的得以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