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贷款担保如何终止
贷款担保人的变更(包括退出、变担保人等等)应当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
必须与贷款银行沟通并提供后续方案让银行审核;银行同意后,就可按照银行要求变更相关担保手续。
银行如不同意,只有改变方案直至银行接受,否则无法变更担保人;银行的审核主要是判断担保人变更是否增加贷款风险,增加风险就不会同意。
担保简介: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❷ 担保贷款损失注销了,担保人都受哪些影响,是否就在黑名单上去掉了
还是有记录的,担保人违约在先,事后补救,征信是消除不掉的。
❸ 我公司为对方企业担保贷款,年底到期。对方企业经营不善肯定无法偿还,现在如何做能减少我公司损失
地方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话,你作为担保贷款的公司,也有替他还款的责任。
❹ 提供贷款担保损失如何处理
问:我公司向一长期供应原材料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但该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造成无法追回的损失75万元(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这部分损失能否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193号)明确,企业间相互担保发生的财产损失,应比照应收款项损失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进行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三条明确,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明确,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❺ 给别人担保贷款,如何撤销
~如果签订的担保合同具有《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自愿签订的担保合同,没有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❻ 公司为别的公司担保贷款,对方还不上,我如何做能让损失降低
降低损失的最好办法就是找你的那个公司,让他尽可能的还给你点
❼ 咨询一下,如果作为贷款的担保人,贷款未到期,借款人现在无偿还能力,该怎么做才能挽回损失
只能是向银行申请把债务还上(早还利息少),然后起诉借款人。
❽ 给别人担保贷款,如何撤销给别人担保贷款如何撤销
担保贷款成立放款了是没办法撤销的,除非这个是不合法的,去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