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什么 有哪些优点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 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汇聚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由证券化机构以现金方式购入,经过担保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这一过程将原先不易被出售给投资者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性现金流入的资产,转换成可以在市场上流动的证券。
(-)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
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将银行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转化为证券,在资本市场上出售给投资者,银行可以将这部分变现资金用以发放新的住房抵押贷款,从而拓宽银行的筹集渠道,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进而增强银行的资产扩张能力。90年代,美国每年住房抵押贷款的60%以上是通过发行MBS债券来提供的。在我国,随着住房抵押贷款规模的扩大,资本市场的完善以及资产证券化技术的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必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筹集长期性信贷资金的一条主渠道。
(二)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期限可长达20年一30年,借款人一般又以分期支付的方式偿还银行贷款债务。而我国商业银行的负债基本上是各项存款,在各项存款中绝大部分又是5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不匹配,加大了银行的运营风险。随着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发展和占银行贷款总额比重的提高,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这种“短存长贷”的结构性矛盾将日趋突出,并有可能使银行陷入流动性严重不足的困境,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将低流动性的贷款转化为高流动性的证券,在提高银行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还可以将集中在银行的风险转移、分散给不同偏好的投资者,从而实现银行风险的社会化。
(三)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
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仅可以扩大银行的资金来源,增强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而且还可以为银行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1.银行对已证券化的住房抵押贷款仍可继续保留服务职能;包括收回贷款本息、贷款账户记录、组织贷款抵押物拍卖以及其他相关贷款服务,并收取服务费,从而可以给银行带来费用收入。2.银行也可以作为证券包销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销售提供服务,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3.住房抵押贷款产生的现金流在支付证券本息及各项费用后,如有剩余,银行还有权参与对剩余现金流量的分配。可见,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使银行的收入突破了传统存贷款利差的局限,开发了新的收入来源。同时,由于上述各项业务并不反映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因而不需要增加银行的资本,从而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
(四)有利于加强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按照《巴赛尔协议》有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比率的规定,各国商业银行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最低应为8%(其中核心资本成分为4%)。而资本充足比率偏低则一直是影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通过运用资产证券化技术,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并将这部分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可以相应减少银行的风险资产数量,从而可以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比率并相应提升银行的信用等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加强资本充足比率管理,提高资本充足比率,除采取“分子对策”,即通过内源、外源两条渠道充实资本外,还可以采取“分母对策”,即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来提高资本充足比率,以充足的资本支持贷款规模的适度扩张,增强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
(五)有利于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
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基本工具之一。而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卖的有价证券除政府债券、国库券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作为一种流动性强、收益率高的优质债券也可以成为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对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住房抵押二级市场的扩大,中央银行通过在金融市场买卖住房抵押贷款债券,扩大了交易对象、加大了操作力度,从而可以在广度、深度上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进行适时调节,进而有效调节货币供应量。
(六)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根据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内在关联性,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要以完善的资本市场为条件,而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又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一方面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投资风险小、现金收入稳定的新型投资品种和融资工具,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实现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成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结器、金融深化的助推器;另一方面,由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银行、特设信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诸多方面,其成功运用不仅要有以上众多参与主体的协调配合,而且要有相应的政策环境和法规体系。因此,实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②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人们借钱买房,房地产商确实没有遭受损失,但是,当房价下跌,利率上升时,次级信用人就无力还贷了,于是,银行的发出的贷款就变成坏账了,即使收回抵押物,房子的价格下降了,就是资不抵债,所以其实是银行没钱了……
但是次贷危机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资产证券化。在此次危机下,商业银行因为对表内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转为表外资产,在证券化过程中,产权转移了出去(这个是特例)所以商业银行本身损失不大,他们损失主要是买了相关债券。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商业银行把资产表中的“住房抵押贷款”项打包卖给相关机构,让这些来整理成新的住房抵押贷款债券,在市场上投放。因为这种抵押贷款虽然对银行是资产,但因为回收期限长,影响银行的资金流动和经营,所以他们希望可以卖出了这种资产,而可以得到大笔现金在短时间内。这就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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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首先,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分散了金融机构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调整了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分散了贷款风险,从而提高了其资产质量,并有利于其经营活动的进一步开展。
其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扩大了金融机构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有利于为个人购房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再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也可推动住宅产业的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使大量资金通过资本市场流入住宅产业,有利于激活住宅产业,支持个人住房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最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增加了证券市场的投资工具。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发行使证券市场有了新的投资渠道。由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是以住宅为担保和抵押,这种债券信用等级较高,因此投资者有了收益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总之,这些都有利于我国个人住
④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中“真实出售”的是哪一种证券为何称之为
脱离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所发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债券不再是商业银行的负债,而是“特定交易机构”的负债。因而也叫表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关键环节在于“真实出售”,即证券化发起人将经过组合的贷款卖给特设机构(SPV),从而将贷款回报风险同贷款发起人自身的风险相隔离。对“真实出售”的认定涉及到证券化在财务报表上的列报方式,如果贷款转让是一项融资,则转让人所获得的资金被当作负债处理,贷款仍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上,如果转让被看作是出售,则贷款账面价值将从资产负债表上划去。
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留置权和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
⑤ 有关房产证券化的一些疑问
所谓房地产证券化,就是将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变成有价证券形式。房地产证券化把投资者对房地产的直接物权转变为持有证券性质的权益凭证,即将直接房地产投资转化为证券投资。从理论上讲,房地产证券化是对传统房地产投资的变革。它的实现与发展,是因为房地产和有价证券可以有机结合。房地产证券化实质上是不同投资者获得房地产投资收益的一种权利分配,是以房地产这种有形资产做担保,将房地产股本投资权益予以证券化。其品种可以是股票、可转换债券、单位信托、受益凭证等等。
房地产证券化从银行金融机构的角度看,表现为金融机构出于单纯的融资目的,将其拥有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债权分割成小单位的有价证券面向公众出售以筹集资金的方式。由此形成的资金流通市场,称之为房地产二级抵押市场。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抵押债权证券化的发展尚为一片空白。主要表现为:
(1)抵押贷款的规模很小。拿中国建设银行来讲,该行房地产信贷部所经办的抵押贷款业务仅占到房贷部贷款总额的10.7%,占总行贷款总额的比例还不到1%。由于没有相当规模的抵押贷款积累,抵押债权的证券化便难以推行;
(2)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只有一级市场还不存在二级市场。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结构单一,仍处在放贷一还款的简单循环阶段,由此决定了抵押贷款资金的流动性差,抵押贷款市场尚需进一步发展。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资本证券市场的不断形成和发育,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并成为我国当前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的主体格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房地产股票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上市公司中,几乎80%左右的企业,其从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筹集来的资金均有一部分流入房地产业。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除了可以在深交所和上交所办理一定的手续上市外,还可以在NET和STAQ两个场外交易所系统上市。这都为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进一步扩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2)房地产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的债券市场上,为房地产开发而发行的债券已有两种:第一种是房地产投资券。第二种是受益债券。如农业银行宁波市信托投资公司于1991年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信托投资收益证券",总额达1000万人民币,期限为10年。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和工商业等项目。
我国当前实施房地产证券化的制约因素
体制制约
房地产证券化是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的产物,其基础是私有制,房地产产权的细分出售正是私有化的集中体现。而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显然是有别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从实际情况看,目前我国还不能将大量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而是优先用于农业、能源、交通、原材料等短线部门,这就决定了我国所要推行的房地产证券化有一定的范围限制。况且,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投资与金融体制正在进行重大改革,专业银行商业化、利率市场化、项目业主负责制等举措正是改革的重大步骤,但是这些目标的真正实现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的房地产证券化进程。
法规制约
住房贷款证券化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将银行债权转化为投资者有价证券持有权的过程中,涉及原始债权人、证券特设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贷款服务、证券投资者等方面的利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的相关条款中,缺乏对资产证券化在房地产融资业务应用中的规定,这势必增加住房贷款证券化的推进难度。同时,在建立风险隔离机制所要借助的相关法律有《破产法》和《信托法》,由于这两种法规在国内出现的时间还不长,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种种困难。
资本市场的制约
现阶段,我国的证券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属初级阶段,市场容量和市场规模十分有限。而房地产证券化品种很多,一经推出势必会给已经"饱和"的证券市场带来巨大压力,这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很不利。房地产证券化工具多半是依赖于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房地产证券流通市场要承受证券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双重风险,这更会使其在流通中受阻。
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欠发达
西方房地产证券化的规律是: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必然要寻求发展二级市场,因为二级市场能解决一级市场发展中面临的流动性、资金来源、信贷集中性等主要矛盾;二级市场的出现又促进了一级市场的发展。我国长期实行的福利住房制度使房地产金融市场一直没有获得真正的发展,尤其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决定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以非专业性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为主体。
信用制约
现阶段,我国尚无完整意义上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很难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作出准确判断,对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和对贷款风险的评价显得困难重重。由于个人流动性大、财务收支状况难以确定,银行为了减少信贷风险,只好在贷款方式上严格控制,无形中制约了个人信贷业务规模的扩展,而规模过小的住房抵押贷款初级市场对证券化的推行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技术制约
首先,房地产证券化虽然原理简单,但真正的实施难点很多。其次,我国现阶段的会计与税收处理远远不能满足房地产证券化进展的需要。怎样才能避免双重征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会计处理会导致不同的证券化成本与收益,如何设计合理的房地产证券化会计制度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第三,我国对房地产证券化技术的研究刚刚起步,国内缺乏相关技术人才,房地产证券化具体操作技术尚不成熟,这将成为制约我国房地产证券化进程的重要因素。
⑥ 什么是房贷证券化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目前已成为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构筑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主要途径。80年代以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马来西亚、香港等新兴经济地区也逐步兴起。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产业相关金融服务的需求增长迅速,我国已经具备了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市场条件。国家相关部门最近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步入了试点推广阶段。
所谓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 , MBS),指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机构将其所持有的抵押贷款资产,汇集重组成抵押贷款组群,经过担保或信用增级,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一般而言,抵押贷款的发放者将其贷款资产出售给政府抵押机构或私人投资银行,再由其进行包装重组,以证券发行的方式将债权进一步出售给其他投资者。这里所说的“证券”是指债权性而非权益性证券,它的基本特征是由抵押贷款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来支持对其的支付,因此被称为抵押担保证券。证券销售出去以后,证券的持有者便成为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债权人,并经由抵押担保证券的服务者取得对其的支付。
房贷证券化其实就是将银行房贷的一次再抵押,使银行得以大量回笼资金,从而解决当前银行存在的短存长贷而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这种模式其实就是把个人住房贷款按年限、期限加以组合,以债券的形式在市场上出售给投资者,在将以往房贷由银行独占的利润部分分配给投资者同时,也使银行因大量发放长期贷款而可能导致的风险在市场上得以分散。
⑦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意义
2005年3月,央行批准建行作为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单位,这意味着作为国内新的金融实践,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已获得准生证。据悉,目前建行准备以建行上海分行为核心,打包100亿元住房抵押贷款进行证券化
,该方案业已提交国际知名投行进行评估,一旦通过即开始运作,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首个新生儿也将诞生。然而,在建行大力推行证券化的背后,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此新生儿是足月而顺产的宝宝呢,还是一个被催生的早生婴儿?它出生后能否健康地成长下去,在此我们不妨作些探讨。
发达国家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共同特点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世界范围内并不是新事物,其历史可上溯至19世纪的欧洲,当时的证券化形式主要是通过抵押银行发行抵押贷款债券。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起源在美国。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为了解决高通胀波动期储蓄机构的流动性风险与利率风险,美国设立了三大(准)政府机构来推动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发展,从而建立起世界上最发达的抵押贷款证券化市场。目前在美国公开流通的债券市场上,抵押贷款证券已超过国债成为第一大债券。
2002年美国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7万亿美元,其中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达到3.91万亿美元,同时美国历年的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比例,即被证券化的抵押贷款余额占总抵押贷款余额的比例,也保持了相当高的水平,2002年美国住房抵押证券化比例高达56.2%。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在解决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提高银行的资本利用率、降低银行风险、维持银行体系的稳定性、促进活跃房地产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一金融创新在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与地区得到大力推广与发展。研究这些住房抵押证券化相对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可以发现,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及经济环境都存在以下几个共同特点:
一是抵押贷款产品种类丰富。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上,抵押贷款产品品种都具有多层次性,存在着固定和浮动利率抵押贷款、贷款期限、贷款条件灵活,而且其偿还方式多种多样,可满足不同借款人的需求,能充分挖掘住房需求。美国住房抵押贷款等除国内常见的本金偿还、等额偿还方式,还有其他各类方式多样的抵押贷款,如根据预期通货膨胀率和贷款利率,设计出年限不同、递增比率不同的多级支付方案的抵押贷款,本金摊还开始较小,最后几次较大的抵押贷款,兼具固定/可调整利率特点的组合型抵押贷款,两步型抵押贷款,权益增长型抵押贷款,二次抵押贷款等等多种方式。
二是抵押贷款要达到相当的规模。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抵押贷款规模大多达到GDP的40%~60%。只有住房抵押贷款积累到一定程度,贷款机构证券化的动力机制才能形成,而且足够规模的分布广泛的抵押贷款才能更大限度地降低资产池的风险,提高抵押支撑证券的信用等级。
三是抵押贷款机构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加强了贷款机构之间的竞争,而竞争则会使贷款机构提高LTV(贷款成数),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提高服务质量。更为重要的是,贷款机构的多元化,也降低了单个贷款机构在证券化体系中的博弈力量,便于政府规范与引导。
四是完善与严格的信用体系。抵押支撑证券的质量决定于抵押贷款资产池的质量,而这完全取决于借款人能否按时还本付息及对提前偿还风险的控制,所以对借款人信用的考核是保证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一环。
五是分工明确、运作有序的强大的中介机构体系。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有大量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并且专业分工,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协作,以保障证券化的顺利进行,这些机构主要有对抵押贷款提供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充当SPV的信托机构,对打包资产进行管理的受托机构,管理回收本息的服务商、信用评级机构、证券的承销商以及购买证券的机构投资者等等。
利润吸引和风险压力是我国抵押贷款证券化主要动力
反观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对于大家已经讨论很多的证券化模式及相关障碍等细节姑且不论,仅与上面所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证券化的特殊动力机制及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一级市场的特点,就已决定了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注定是一个被催生的早生儿。
从一般意义上讲,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动力主要是用来解决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实现资产负债期限相匹配,降低风险,从资本市场融资等,然而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却有其独特的动力机制。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机构是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最大化地谋求商业利益是其目的。由于目前住房抵押贷款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扩大抵押贷款的规模。要使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成为贷款银行的主动性行为,要么被利润吸引,要么自身存在着相当压力。
利润吸引是指贷款机构能否从证券化过程中获得额外的利润。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际是将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务商、SPV、信用增级手段提供者及投资者等诸多证券化参与者之间分享,虽然贷款银行可以作为服务商享受服务费,但这比贷款机构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贷款利息获得的收益要低得多,因此银行并不会出于追求更多额外利润为动力进行证券化的。
压力是指贷款银行是否为了分散风险、提高资产的流动性等压力而必须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首先从总体上看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规模相对较小,至2004年底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余额仅占GDP的11.6%,远低于证券化发达国家的40%~60%,而从作为贷款机构的各商业银行来看,住房抵押贷款所产生的压力亦相对比较小,即使抵押贷款规模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2003年抵押贷款余额也仅占其机构存款总额的7.23%,建行也只有10%。而作为资金供应重要来源的居民储蓄则持续增长,虽然住房抵押贷款占金融机构吸收储蓄存款余额比例从1998年的1.3%已逐渐上升至2004年的13.3%,但仍是占很小的比例,这说明商业银行的资金供给是充沛的。从储蓄存款结构上看,由于我国居民喜欢储蓄以备购房、养老、子女教育之用,因此居民储蓄中长期的定期存款比重较大,由此看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并不担心流动性。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率都很低,平均水平在1%左右,具有较高的收益率与安全性,各商业银行因此将抵押贷款视做优质资产,积极扩大所发放与持有的抵押贷款规模。商业所担心的并不是流动性等风险,而是如何更有效地使用资金。
由此看来,无论从利润吸引还是所承压力,贷款银行都没有证券化的动力,然而实际情况却是,中国建设银行与工商银行都在积极地提出各种证券化方案,且先后多次向央行申报要求开展。是何原因呢?某银行一内部员工给出了真实的答案:商业银行真正证券化的动力是将证券化作为他们的市场营销策略,即树立自己不断创新的社会形象,以增加银行的竞争能力。国内贷款机构的这种扭曲的证券动力机制决定了其证券化的诞生并不是因势而生,而是一个地地道道地被催生的早产儿。
贷款机构单一和信用体系的不完善
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的一级市场及证券化环境看,时机也并不那么成熟。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机构是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上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截至2002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我国所有金融机构的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的比例从未低于87%,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贷款机构呈现单一化的特点,这意味着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它们在中国金融市场上具有绝对强势的博弈力量,这显然会对如何在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过程中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一定的挑战。
而且,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工程,其良好的运作体系是依赖于一个高度发达,运作有序的中介机构体系及信用体系,而这两者目前在中国的状况都不能令人非常满意。尤其作为核心SPV的信托机构,由于其管理制度不健全,非常容易孳生漏洞,一直是金融治理整顿的焦点。所有这一切似乎都表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尚未为这个早生婴儿营造出一个适宜其成长的环境。
当然,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开展,我们并不会抱着否定的态度,相反,对此我们将积极加以肯定,无论如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大势所趋,这次早产的抵押贷款证券化不妨当做我国证券化实践的一次探索。但是,对于证券化的各相关参与者,我们还是要提个醒,既然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一个早生儿,那父母(政府)是否应该给它一个更健康的成长环境,医生(监管机构)是否加强对它的体检观测,而对于各投资者来讲,则尤其要关注其投资风险。
⑧ 跪求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含义。
一、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
中国金融正在进一步改革开放,为迎接WTO的挑战,银行资产重组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要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的整体竞争力,银行资产重组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说兼并和收购是银行资产重组的两种主要方式,那么银行资产证券化则是资产重组的支持条件,是加快重组步伐,提高重组有效性和成功率的新途径、新工具。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特殊意义则在于,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方式和业务拓展渠道,它是银行资产证券化的一个切合点。它的实施将有利于我国金融与国际金融的接轨,借鉴国外经验,为加入WTO做好积极准备。
二、金融市场化的有效途径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弥补银行在实施住房抵押贷款中的不足,从而最大限度地通过市场途径支持居民住房消费的需求。证券化可将银行独自承担的支付能力风险和利率风险分散给愿意而有能力承受这类风险的投资群体(个人投资者、投资机构”,又可以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当前银行呆坏帐比例偏高,流动性不足是不争的事实;还可使银行在转移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来源,从而提高银行从事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对参与证券化的各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来说,也能获得相应的手续费、服务费和承销费收入。
三、民间投资的渠道
由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具有收益比较稳定、信用级别较高和流动性较强的特点,比较适合投资者资产组合管理需要,是资本市场上的理想投资工具。当前,我国一方面是居民储蓄居高不下,民间投资原动力不足(虽采取不少措施,但效果并不显著),另一方面是国家只得依靠扩大财政投资来支撑经济的增长。民间投资原动力不足有种种的成因,但缺少投资对象也是主要原因,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可以使投资群体(个人投资者、投资机构)通过资本市场,为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提供一个良好的渠道,让投资者获得新的固定收益的良机。据了解,美国住房贷款的三分之二以上实施了证券化,由民间购买,使投资人获利。
⑨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什么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 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汇聚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
由证券化机构以现金方式购入,经过担保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这一过程将原先不易被出售给投资者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性现金流入的资产,转换成可以在市场上流动的证券。
⑩ 什么是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它是怎样让众多投资者来分担贷款风险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 (主要是商业银行) 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抵押贷款汇聚重组为抵押贷款群组。由证券化机构以现金方式购入,经过担保或信用增级后以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的融资过程。这一过程将原先不易被出售给投资者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性现金流入的资产,转换成可以在市场上流动的证券。
二战以后,世界金融领域里的创新,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资产证券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资产证券化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都是空前的。美国1985年资产证券发行总量为8亿美元,到1992年8月已达1888亿美元,7年平均增长157%,到1996年又上升到43256亿美元。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始于美国60年代。当时,由于通货膨胀加剧,利率攀升,使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收益率逐渐不能弥补攀高的短期负债成本。同时,商业银行的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经营陷入困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缓解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不足的问题,政府决定启动并搞活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为住房业的发展和复兴开辟一条资金来源的新途径,此举创造了意义深远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随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从美国扩展到其他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欧洲和日本等。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作为一种金融技术和金融工具,在美国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和完善,它是美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最完美的典型。